黑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生的综合素质。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和日常评价制度,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教育公平的考试评价体系。
5.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为导向,加快发展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
明确成人教育定位,推进成人教育改革,大力发展以实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主要形式的成人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主要采取函授、业余教育的形式。完成成人高等学校的功能和布局调整,充分发挥成人高等学校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
以城镇职工(其中,包括下岗和转岗职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实施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工程,大力发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快社区教育体系建设,开放学校教育资源,加强对在职职工、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15周岁至24周岁脱盲人员普遍接受技术培训,掌握一至二项致富实用技术。逐步形成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相衔接、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沟通、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各类教育需求的开放式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为人民群众创造多层次、多样化的学习机会。
6.以多元化办学为方向,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支持、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学前教育实行以政府办园为骨干,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积极发展民办高中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民办优质教育资源;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领域。完善民办学校办学体制,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多种形式办学的新格局。
7.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大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力度。
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6〕53号)精神,建立县、乡两级为“三农”服务的职业教育示范基地和信息网络服务站,构建县、乡、村、户之间信息传播、科技培训、生产示范、项目推广的立体交叉网络教育体系。
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定位,调整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新增专业重点向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建设急需的专业倾斜。加强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的人才培养合作,实施新型工业化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加大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实施科技创新服务工程,提高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重点建设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海外学人科研资助计划、新世纪人才培养和青年学术骨干队伍支持计划。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和教师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承担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依托六个校企合作委员会,大力开展校企合作、技术攻关、合作研发、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等,积极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5.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为导向,加快发展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
明确成人教育定位,推进成人教育改革,大力发展以实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主要形式的成人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主要采取函授、业余教育的形式。完成成人高等学校的功能和布局调整,充分发挥成人高等学校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
以城镇职工(其中,包括下岗和转岗职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实施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工程,大力发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快社区教育体系建设,开放学校教育资源,加强对在职职工、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15周岁至24周岁脱盲人员普遍接受技术培训,掌握一至二项致富实用技术。逐步形成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相衔接、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沟通、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各类教育需求的开放式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为人民群众创造多层次、多样化的学习机会。
专栏4 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工程 |
1.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在全省建立400个社区学习中心,确定50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依托全省各级各类职业院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构建社区教育网络体系。 |
2.建立与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相适应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开发有关培训项目和课程,改进培训内容、方法和手段,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训计划,积极推进订单式、个性化等多样化培训。 |
3.确定一批为职工教育或再就业培训服务的定点学校,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再就业培训。 |
6.以多元化办学为方向,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支持、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学前教育实行以政府办园为骨干,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积极发展民办高中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民办优质教育资源;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领域。完善民办学校办学体制,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多种形式办学的新格局。
7.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大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力度。
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6〕53号)精神,建立县、乡两级为“三农”服务的职业教育示范基地和信息网络服务站,构建县、乡、村、户之间信息传播、科技培训、生产示范、项目推广的立体交叉网络教育体系。
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定位,调整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新增专业重点向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建设急需的专业倾斜。加强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的人才培养合作,实施新型工业化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专栏5 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
1.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本、专科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村务或党务工作2年左右时间,力争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的目标。 |
2实施中、高级实用型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培养38万中级人才和15万高级人才,完成培养培训10大类50个骨干专业中、高级实用人才。 |
3.实施紧缺本科层次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培养紧缺本科人才28万人左右。 |
4.实施城市下岗转岗职工就业与再就业培训计划:培训企业在岗职工400万人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00万人次。 |
5.实施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培训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培养培训300名左右高层次经营管理人员和4000名左右企业中级管理人员及地方干部。 |
6.实施高级研发人员培养培训计划:培养培训高级研发人员300人左右。 |
7.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建设20个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博士200人、硕士1800人、MBA和工程硕士2000人。 |
加大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实施科技创新服务工程,提高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重点建设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海外学人科研资助计划、新世纪人才培养和青年学术骨干队伍支持计划。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和教师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承担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依托六个校企合作委员会,大力开展校企合作、技术攻关、合作研发、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等,积极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专栏6 科技创新服务工程 |
1.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建设100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0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2.实施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研发中心计划:建设30个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教育部工程中心10个。 |
3. 实施大学科技园发展计划:重点建设10个服务功能比较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省级大学科技园。 |
4.实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建立25个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其中2个建成教育部重点基地。 |
5.实施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科技服务计划:择优支持为全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服务的重大科技项目60项左右,重点转化和推广50项左右高校高新技术成果。依托6个企业合作委员会,积极为全省各行各业广泛开展科技服务。 |
6.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和组建10个科技创新团队,培养新世纪优秀人才50名,资助100名海外学人回高校工作或合作开展科学研究,择优资助高校青年学术骨干300名。 |
7.实施兴农富民服务计划: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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