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
主要推进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县级职教中心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中心(基地)等建设工程。
(三)高等教育领域。
主要推进高等教育建设工程,高校“985工程”,高校“211工程”和高校重点学科、名牌专业、精品课程等建设工程。
(四)教育信息化建设。
主要推进省教育科研网、基础教育专网、高校数字化校园和网络资源建设。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领导体制。
各级政府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切实抓好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落实省、市领导挂钩联系高校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职业技术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快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进程。
1.努力完善教育法规和规章体系。加大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力度,不断完善有关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民办教育、残疾人教育、终身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投融资、招生考试,以及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校园安全等方面的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体系。
2. 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精简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和教育政策研究。建立和完善教育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维护教育活动正常秩序。依法保护教育活动参加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落实高校办学自主 权。
3.强化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的自觉性。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增强办学主体依法自主办学、自主发展、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能力。
(三)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投入体制。
1.不断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各级财政必须优先保证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财政性拨款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
2.进一步完善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方式。建立和完善省属公办高校以生均综合定额拨款为主的预算管理体制,地方政府、部门和行业举办的高校参照执行。建立高校贷款预警制度,避免学校贷款转嫁为财政风险。
3. 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省政府统筹落实为主,省、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包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保障机制、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确保教育经费持续稳 定地增长。
4.优化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财政支出结构和教育支出结构,按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大体相当的比例,加大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进一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政策,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各级财政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及财力状况设立职业技术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骨干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和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养培训。
5.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改革现行收费管理体制,完善高校收费管理政策。完善职业技术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职业技术院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6.鼓励和支持拓宽筹资渠道。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投资和捐资办学。支持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社会融资、教育服务、科技开发和发展校办产业等途径筹措教育经费。
7.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各级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学校并按规定使用。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强化预算管理,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8. 建立健全扶贫助学制度。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制度。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财政加大对高中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补助力度。完善高等教育阶段以“奖、贷、助、补、减”和开辟绿色通道为主体的助学政策体系。完善少数民族地区学生专项补助制度。继续实施职业技术教育智力扶贫 工程,招生规模每年1.2万名。鼓励和支持个人和社会组织建立非营利助学基金或设立奖学金,捐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加强统战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四)完善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机制。
1. 加快教育强市、教育强县(市、区)、教育强镇建设进程。坚持抓好县级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实绩考核督导工作。建立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督导制度,建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机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化建设的督导评估。建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质量监测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和信息网 络建设。建立健全职业技术教育督导评估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教育评估队伍的建设,规范教育评估行为。
(五)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学历、知识和专业结构,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全面推进高校领导干部任期制,建立高校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校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初步建立有广东特色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全面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和“理想、责任、 能力、形象”教育活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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