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
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幼儿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2.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龙头,力争每个乡镇举办1所以上规范化中心幼儿园,每个县建设好1所以上公办示范幼儿园。
3.加强社区幼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社区幼儿教育活动场所,构建社区幼儿教育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家庭早期教育指导和服务工作。
4.积极扶持残疾幼儿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和社会福利机构举办残疾幼儿康复和教育班,积极鼓励幼儿园开展残疾幼儿随班就读活动。支持社会力量建立各种类型的残疾幼儿教育和康复机构。
(二)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1.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从2006年秋季起,在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从2007年秋季起,免收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2010年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
2.全面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危房。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的现有C、D级危房进行全面维修或重建,到2007年底全部完成C、D级危房改造任务。
3.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撤销规模过小、布点分散的学校。加大力度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义务教育学校最高班额控制在50人左右。继续推进小班制教学试验。
4. 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健全教育经费均衡安排、师资队伍定期轮岗的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免费入学制度,办好每一所学校,全面提高县域内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经济欠发 达地区的办学条件。
5.巩固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水平。继续推进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和九年制寄宿学校建设,扩大寄宿制民族班规模。继续办好内地新疆班、西藏班。
6.努力办好义务教育特殊学校。每个地级以上市建立1所规范化特殊教育学校;视力、听力、智力等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建立1所 综合性的特殊教育学校;在乡镇中心学校附设特殊教育部(班)。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留率与当地义务教育水平相当。支持办好广东育新学校,确保在押未成年犯和未成年劳教人员接受义务教育。推动有条件的市设置专门学校,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 年实施义务教育。
7. 积极探索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效办法。按照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的主力作用,把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公益性学校。
8.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以新课改为契机,调整和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课程体系和教育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三)大力加强普通高中建设。
1.继续加快普通高中发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发展普通高中的责任,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普通高中的扶持力度,加快普通高中发展步伐。进一步推进学校布局调整,普通高中逐步向县城或中心镇集中。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办好残疾人普通高中教育。
2.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强化学校管理,全面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1.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规模。坚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的方针。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达到174万人,“十一五”期间,为社会输送200万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2. 推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充分发挥职业技术教育的优势,在办好现有职业技术院校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一批新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山区及东西两翼要集中力量在地级市市区办好若干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整合当地职业技术教育资源,集中力量办好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技工学校,并以此为依托办好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大力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更加紧密的合作办学,推动和扶持有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集团化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珠江三角洲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年要从山区及东西两翼招收5万名以上初中毕业生,学生毕业后优先满足当地企业用工需求。努力办好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有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可试办特殊教育班。
3.构建省、市、县、镇、村五级职业技术培训网络。积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就业再就业培训工程、智力扶贫工程、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创业富民培训工程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程,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机构年培训量达1000万人次以上。到2010年,全省技能人才总数比2005年翻一番,达到1300万人,占全省第二、三产业作业人员的60%,技能人才等级结构有所改善。全省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力争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4.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建成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40所(其中技工学校40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00所(其中重点技工学校100所),重点建设专业(点)300个(其中技工学校重点建设专业100个)。建设公共实训基地8-10个,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中心300个(其中技工实训中心100个),企业实训基地300个。创建一批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重点职业技术院校和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在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一批职业技能鉴定站。
5.深化职业技术教育教学改革。以技能训练为核心,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根据广东省经济、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设置专业和调整专业结构,改革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建立弹性学习制度,满足各类求学者的学习需求。
6.加快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建设。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启动建设5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10所省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20个省级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示范性专业,并以此为依托,打造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快培训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五)加快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1. 进一步优化
2.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龙头,力争每个乡镇举办1所以上规范化中心幼儿园,每个县建设好1所以上公办示范幼儿园。
3.加强社区幼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社区幼儿教育活动场所,构建社区幼儿教育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家庭早期教育指导和服务工作。
4.积极扶持残疾幼儿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和社会福利机构举办残疾幼儿康复和教育班,积极鼓励幼儿园开展残疾幼儿随班就读活动。支持社会力量建立各种类型的残疾幼儿教育和康复机构。
(二)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1.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从2006年秋季起,在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从2007年秋季起,免收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2010年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
2.全面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危房。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的现有C、D级危房进行全面维修或重建,到2007年底全部完成C、D级危房改造任务。
3.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撤销规模过小、布点分散的学校。加大力度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义务教育学校最高班额控制在50人左右。继续推进小班制教学试验。
4. 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健全教育经费均衡安排、师资队伍定期轮岗的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免费入学制度,办好每一所学校,全面提高县域内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经济欠发 达地区的办学条件。
5.巩固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水平。继续推进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和九年制寄宿学校建设,扩大寄宿制民族班规模。继续办好内地新疆班、西藏班。
6.努力办好义务教育特殊学校。每个地级以上市建立1所规范化特殊教育学校;视力、听力、智力等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建立1所 综合性的特殊教育学校;在乡镇中心学校附设特殊教育部(班)。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留率与当地义务教育水平相当。支持办好广东育新学校,确保在押未成年犯和未成年劳教人员接受义务教育。推动有条件的市设置专门学校,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 年实施义务教育。
7. 积极探索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效办法。按照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的主力作用,把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公益性学校。
8.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以新课改为契机,调整和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课程体系和教育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三)大力加强普通高中建设。
1.继续加快普通高中发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发展普通高中的责任,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普通高中的扶持力度,加快普通高中发展步伐。进一步推进学校布局调整,普通高中逐步向县城或中心镇集中。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办好残疾人普通高中教育。
2.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强化学校管理,全面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1.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规模。坚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的方针。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达到174万人,“十一五”期间,为社会输送200万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2. 推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充分发挥职业技术教育的优势,在办好现有职业技术院校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一批新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山区及东西两翼要集中力量在地级市市区办好若干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整合当地职业技术教育资源,集中力量办好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技工学校,并以此为依托办好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大力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更加紧密的合作办学,推动和扶持有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集团化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珠江三角洲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年要从山区及东西两翼招收5万名以上初中毕业生,学生毕业后优先满足当地企业用工需求。努力办好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有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可试办特殊教育班。
3.构建省、市、县、镇、村五级职业技术培训网络。积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就业再就业培训工程、智力扶贫工程、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创业富民培训工程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程,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机构年培训量达1000万人次以上。到2010年,全省技能人才总数比2005年翻一番,达到1300万人,占全省第二、三产业作业人员的60%,技能人才等级结构有所改善。全省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力争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4.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建成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40所(其中技工学校40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00所(其中重点技工学校100所),重点建设专业(点)300个(其中技工学校重点建设专业100个)。建设公共实训基地8-10个,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中心300个(其中技工实训中心100个),企业实训基地300个。创建一批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重点职业技术院校和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在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一批职业技能鉴定站。
5.深化职业技术教育教学改革。以技能训练为核心,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根据广东省经济、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设置专业和调整专业结构,改革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建立弹性学习制度,满足各类求学者的学习需求。
6.加快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建设。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启动建设5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10所省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20个省级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示范性专业,并以此为依托,打造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快培训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五)加快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1. 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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