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极创造条件,尽可能地按照生产实际主动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的需求,把校内实训基地建成多功能的实训、科研和生产基地。实训基地建设要以资源共享与资源合理利用为基本原则,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要通过校际合作降低运行和维护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十一五”期间,自治区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高职高专院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鼓励高等学校通过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办学,建立一批稳定的高级技能型人才联合培养基地。
----改善科技创新基础条件,为我区高校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持续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搭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多渠道投融资力度,重点装备高校重点实验室,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团队建设。每年从“高等教育一次性补助”中拨出部分经费,有选择地与高校共建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完善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机制,并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重点研究基地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凝练学科方向,围绕重大项目,形成若干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水平的优秀创新团队。
(四)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民主集中制,确保高校改革与发展的正确方向。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民办高校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为民办高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确保民办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加强学科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开展精品课程评选及优秀教学部创建活动,设立马克思主义重点学科和思想政治理论课重点课程,力争在5年内新增1个博士点和2-3个硕士点。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素质,5年内培养30名学科带头人和250名骨干教师。进一步加强环境建设、基地建设,完善文化活动设施,规划建设好大学生文艺、体育、科技活动场所,探索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教学新的管理体制。密切关注贫困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进一步健全奖、勤、减、免、贷等助困机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党政领导联系高校制度。自治区设立专款,用于各类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思想理论课学科建设、教材建设、专项评估检查等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评估办法》,定期对高校学生工作进行评估,表彰先进,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的目的。做好每年的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专项经费,通过签定《高校维护稳定、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落实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制,确保全区高校的长期稳定,为高校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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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科技创新基础条件,为我区高校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持续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搭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多渠道投融资力度,重点装备高校重点实验室,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团队建设。每年从“高等教育一次性补助”中拨出部分经费,有选择地与高校共建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完善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机制,并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重点研究基地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凝练学科方向,围绕重大项目,形成若干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水平的优秀创新团队。
(四)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民主集中制,确保高校改革与发展的正确方向。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民办高校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为民办高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确保民办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加强学科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开展精品课程评选及优秀教学部创建活动,设立马克思主义重点学科和思想政治理论课重点课程,力争在5年内新增1个博士点和2-3个硕士点。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素质,5年内培养30名学科带头人和250名骨干教师。进一步加强环境建设、基地建设,完善文化活动设施,规划建设好大学生文艺、体育、科技活动场所,探索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教学新的管理体制。密切关注贫困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进一步健全奖、勤、减、免、贷等助困机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党政领导联系高校制度。自治区设立专款,用于各类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思想理论课学科建设、教材建设、专项评估检查等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评估办法》,定期对高校学生工作进行评估,表彰先进,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的目的。做好每年的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专项经费,通过签定《高校维护稳定、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落实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制,确保全区高校的长期稳定,为高校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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