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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艺术

文章来源:[SouVR.com]网络收集整理 作者:Frank/Tracy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2日 点击数: 字号:


简介

  

英文名称:video art


视频艺术的定义

  视频艺术又叫录影艺术或录像艺术,通过创造性地利用视频技术产生可以在电视屏幕上观看的一种艺术形式,产生于20世纪末。是60年代中期兴起的前卫艺术表现形式,延续至90年代仍然为世界许多美术家所热衷。今天,视频艺术已经成为一种非常受欢迎的绘画形式,特别是拼贴画中。   视频艺术是指艺术家通过录影的手法来创作艺术品作品。艺术家并不全是把录影当成媒体的性质,而是将录影当成表现技术和方法加以运用,来表达他们的艺术创造意念。许多观念艺术、装置艺术、身体艺术、地景艺术等艺家,都曾藉视频艺术传达他们的作品给观众。


作品

  巴黎蓬皮杜艺术文化中心的国立现代美术馆,设有视频艺术专室,藏有自1976年开始收集的18件多媒体装置和450卷录影带,以及由电脑制作的影像系列和由今日的电脑和影像结合的作品。例如在《操纵》中,大众将可自由进入观赏视频艺术,也可看到国际艺术家展出的装置作品,包括马歇·奥登巴奇的《见证的周遢影像》等。


发展

  电视机和摄像机的逐渐普及,开始摆脱胶片昂贵费用所带来的创作局限,大量使用视频和录像技术,带动与兴起了艺术中的一场媒介革命,形成了以电视等为展示工具的视频艺术。这种新的艺术样式从横向上吸纳了装置艺术和行为艺术的表现方式,加入了诸如身体、电视机等新的媒介材质混合构成视频装置艺术;从纵向上它注重创作主体自身主体性的挖掘,在对主体性的展示过程中拓展为观念性和自我认同性的两类视频艺术。视频艺术是人类的一种新型的虚拟性的审美体验。


名词解释

录影艺术

  录影艺术: 以电子摄影机拍摄影像技术为基础而发展出的艺术形式。表现方向有“复合式录影艺术”及“单体录影艺术”两种。

媒体艺术

  媒体艺术: 狭义的媒体所指的并非实质上构成艺术的媒材,而是指大众媒体(Mass Media)。艺术以资讯形式呈现,如报纸、电视、广告海报与告示板等(Atkins R.1990 )。广义的媒体艺术括了录影艺术,声音的艺术,录影装置艺术、录影投影装置、互动艺术、机械艺术、光艺术、照相、电影、表演。在高科技技术整合艺术媒材所称的科技艺术,也都包含在内。


视频艺术的发展

背景

  从技术发展来探讨,1951年美国Ampex公司首先开发录影机(VTR),使用两英寸宽磁带录放节目,1965年SONY 盘式携带型黑白摄影机系统推出(半寸录影磁带、螺旋式扫描、电晶体录影机),1970年四分之三寸录放影机系统推出,也增加了录影机剪辑和摄影机使用携带型充电电池的功能,成为专业用的规格。1972年飞利浦公司推出半寸卡式家用录影机,打开家庭录影市场。之后新力公司的Betamax系统,和日本松下公司的VHS系统,在家用录影设备占相当大的市场。1980年代初期,家庭录影机已具备多种功能,其中转、定格、遥控、慢动作、回带快找及数位化计时器等,影带的编辑转拷有相当大的便利性,对艺术家而言预留了一个创作空间。当录影机从笨重的商业型机器发展成廉价千变的手提式时,艺术家便开始尝试使用这种新的媒材创作。1962年美国传播电视号卫星升空,传播媒体讯息大量流通,电视文化侵入每个家庭;电视普及后带动了周边设备商品化的市场,录放影机及小型摄影机也发展成廉价的家电商品,艺术家便马上嗅觉到这种新的创作媒材,第一件使用电视为艺术创作媒材的作品,是在1963年由韩裔美籍的艺术家白南准(Nam-June Paik 1932-)在德国吴柏托的帕纳斯画廊(Galerie Parnass)的个展作品“对音乐的说明-电子电视”,这个展览奠定了白南准操控电视的艺术手法。他当时扭曲了电视节目播送的接收,并把电视机朝上或朝侧散置于整个房间。同时,他也做了观众和媒体互动的录影作品,扭转了两者间的关系。这些早期性的实验作品打开了此后三十多年来,他将电子影像引进艺术领域的第一步。最初的录影艺术以电视机为创作媒材,以批判电视节目陈腔滥调观念衍生出的作品。   六O年代录影艺术的观念,受媒体时代的刺激,电视逐渐成为一项反制媒体的媒体,艺术家改变“电视”原有编码系统,并有组织的利用电视/录影/表演等多媒体形式,将整个六、七O年代有关政治的、社会的、艺术的、哲学的、多重关联去做“艺术编码”的创作。录影艺术“单一化”可说是最初阶的思维,整个机制系统是以电视为母体,不论创作形式改变多大,最后仍回到电视(机)的原点上。艺术家在设法改变人们所认识的“电视影像”,从最初的影像生产及发表,扩充至装置(Installation)上的创作;之后由多媒体融合而成的视觉艺术,使录影艺术形成独立的发展体系。   七O年代“录像投影机”的问世,开始被录影艺术家们大量采用作为作品发表的媒介,改变了对传统录影艺术“电视系统”的定义,一个不经由电视机或监视器传译的系统。而由电子色光投射出的影像,正好和前阶段的录影艺术观形成分水岭,由“录影”所出发的创作不在局限于区域性的媒体批判,而是更为独立的艺术风格。

表现形式

  1960年代初当录影被发觉成为新的艺术媒体时,除影像创作者之外,作曲家、雕刻家、诗人等都不在少数。录影艺术也随着科技与社会的脉动朝着极为多样化的媒体文化方向发展;表现的形式大可分为几项:   (一)视觉影像形式   六O年代末录影艺术正积极的探究此一电子媒体作为创造新鲜美感的工具之各种可能性,主要表现方式,是以电脑来控制录影图象的合成;或是将画面依照明暗的层次区分成几个阶段,分别对应适当的色彩,作出具有动感、半抽象的画意性表现。1970年代,由于电子音响合成乐器的积极开发,录影艺术结合了音乐与影像,使得录影艺术的表现有了飞跃性的发展,其中以发展出视听效果精致的影像音乐节目MTV。由艺术家所创造的视觉效果被商业广告及电视台节目所挪用及模仿。1980年代则出现了以电脑绘图领域中所开发的数位式图象合成技术所制作的影像表现。同时,摄影机所拍摄,具有诗或绘画的内涵与特质的影像表现(影像诗、影像绘画)也不能忽视。录影艺术侵入了诗、小说或戏剧等,在传统上以语言或文字来表现的领域,超越美术的界线,将影像表现的范围扩展至更多元化的艺术领域中。   (二)社会性媒体批判   1965年SONY公司的手提式录影机的开发,给予艺术家掌控画面呈现的自主权。原因是它易于携带的方便性、将录制的场域延展至摄影棚外、影像不经冲洗即时显像的特长。从六十年代未到七十年代,关心社会环境,以及对大众传播媒体单向性、独占性的特质与现象进行批判的艺术家们,试图利用摄录影的技术来开拓新的传播管道;或专题追踪探索大众媒体所不取材的题目。例如在1975年乌斯科(T. R. Uthco)与蚂蚁农庄团体(Ant Farm- Doug Hall , Chip Lord, Doug Michels, Judy Porcter)用8-millimeter film 制作《永恒的画面》(Eternal Frame),再创出甘乃迪在达拉斯被刺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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