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理、董必武、叶剑英、谢觉哉等领导人还多次视察聋哑学校与福利工厂。董老视察北京聋哑学校时题赠诗一首:“使聋能听哑能言,造化无端自惹烦。科学神奇天可补,不平社会要推翻。”谢老视察天津聋哑人拔丝厂时题赠诗云:"拔出铁丝细又匀,拔丝工友艺超群。眼尖手巧心尤静,轰轰隆隆竟不闻。聋人办厂英气豪,困难桩桩向后抛。扩建厂房新设计,红云朵朵看来朝。这些对广大残疾职工是很大的鼓舞。
2.“文革”时期(1966~1976)
由于党和国家在指导方针上发生严重错误及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残疾人事业陷于停顿。
3.开创新局面阶段(1978年以后)
1978年,随着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贯彻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经济、社会活力显著增强。国家对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1978年,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恢复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盲人聋哑人协会及其下属组织也相继恢复工作;1982年全国人大修改后的《宪法》首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1984年3月,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1986年7月,联合国“残疾人十年”(1983~1992)中国组织委员会成立;1987年4月,进行了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1988年3月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的基础上,本着改革的精神,成立了融代表、服务、管理功能为一体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邓朴方为中国残联主席团主席兼执行理事会理事长。王震为中国残联名誉主席。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依靠政府,动员社会,协助政府、全国人大等实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1988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9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1年12月,国务院批准颁布《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及其16个实施方案;1993年9月,国务院批准成立由32个部委负责人组成的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等。这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实施,使中国残疾人事业由救济安养为主的初创阶段,步入以“平等·参与”为宗旨,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福利、环境、法制建设全面发展的阶段,全国残疾人工作进入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最好时期。
这个时期中国残疾人事业建立起业务体系、工作体系、组织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残疾人的参与意识增强,全国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比初创阶段有较大改善。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各项业务,在较低的起点上以较快的速度发展,获得显著成绩。康复残疾人康复工作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将现代康复技术与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专门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近5年来,狠抓了抢救性的三项康复工作,截止1993年底,白内障摘除手术已使90余万名盲人复明,脱盲率达99.8%;进行了32万余例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有效率达98.7%;对3.8万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使之都能开口说话。这三项共126万名残疾人获得康复。广大农村成千上万的白内障患者过去贫病交加,不得温饱,复明后,劳动致富。青海、西藏喇嘛、活佛深受盲病之苦,重见光明后,进一步升起了感激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爱国热忱。许多儿麻患者结束了十几年的爬行生活,站起来走向生产岗位。聋儿们开口说话,呼爹唤妈,一些聋童进入普通学校学习,为亲人免除后顾之忧。所有这些康复成果,不仅解放了社会生产力,而且为广大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奠定了基础,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康复工作领域已扩展到精神病综合防治、智力残疾预防和低视力康复。全国已有30个市、30个县采取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的措施,对70多万精神残疾人进行康复试点;建立了近百个低视力康复点,为低视力残疾者配用助视器,使其脱离盲人生活状态;针对导致智力残疾的遗传和缺碘两大因素,6个省和14个高发县制定了控制遗传性智力残疾的规定,部署了食盐加碘及对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和婴幼儿补用碘油制品,以消除碘缺乏病,预防残疾。康复基础性工作也有良好开端。1988年建成的中国第一个现代化康复研究中心,在康复医疗、科研、人才培训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建立了29个省级聋儿康复中心、600多个聋儿语训部(班)。设立1200多个社区康复站、300多个特殊用品辅助用具供应服务站,帮助残疾人补偿和训练功能,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能力。在街道和福利工厂设立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工疗站1300多个。逐步发展骨干康复机构,三级综合医院普遍设立康复科(室),6所医学院校开设了康复医学专业,发挥培养人才和技术指导作用。
教育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截止1993年底,特教学校已发展到1108所,比建国前增长25倍,比1966年增长4倍,平均每年增长20%;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达3568个,这是80年代发展起来的,已逐步成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主体。在特教学校、特教班就读的盲、聋、弱智儿童已达37万余人,相当于建国前在校生两千人的185倍。近5年残疾人教育的发展,超过了我国特殊教育百余年的总和。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广泛开展。1988~1993年五年累计,全国普通技校、中专共招收残疾学生4300人。建立了残疾人职业高中89所、技工学校9所、中等专业学校15所及各类培训机构268个,开办各类中短期职业培训班4500多期,共培训13万余残疾人。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初见成效。大学之门已为残疾青年敞开,普通高校1988~1993年累计录取3859名残疾学生。开办了长春大学特教学院、山东滨州医学院医学二系(专收肢残学生)、天津理工学院聋人机电专业,试办了青岛盲人高中、南京聋人高中,新疆、南京中医学院开设了盲人按摩医疗专业。盲文改革和聋人手语的推广取得成果。制定了《汉语双拼音盲文方案》、盲人数理化和民族器乐符号,出版了第一部规范化的《中国手语》和盲人触摸世界地图集。
劳动就业国家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按比例安排就业和减免税优惠政策及各种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截止1993年底,集中安排残疾人的福利企业已达5.6万个,84万残疾人在其中就业,1993年实现产值890亿元,其中有不少出口创汇产品。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就业迈出了开拓性的一步:140多万残疾人分散在各单位就业,占全国职工总数0.93%。在此基础上,全国已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9个大城市依照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进行试点,按1.5~2%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个体从业的残疾人已达数十万。据抽样调查,城镇残疾人就业率为50%,农村残疾人在业率为60%左右。全国建立435个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实施待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就业介绍、指导的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农村由县、乡(镇)政府和基层组织扶助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生产劳动。针对贫困残疾人口数占全国贫困人口半数的状况,国家于1990年批准设立“康复扶贫”专项贴息贷款,第一批贷款一亿元拨到500个县,先后帮助40余万个残疾人户进行康复、职业培训,参加生产劳动。这一举措成效明显,“先治病,后治穷,学技术,抓生产”,不少残疾人初步脱贫。1991年,在有83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奥林匹克竞赛中,我国
2.“文革”时期(1966~1976)
由于党和国家在指导方针上发生严重错误及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残疾人事业陷于停顿。
3.开创新局面阶段(1978年以后)
1978年,随着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贯彻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经济、社会活力显著增强。国家对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1978年,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恢复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盲人聋哑人协会及其下属组织也相继恢复工作;1982年全国人大修改后的《宪法》首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1984年3月,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1986年7月,联合国“残疾人十年”(1983~1992)中国组织委员会成立;1987年4月,进行了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1988年3月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的基础上,本着改革的精神,成立了融代表、服务、管理功能为一体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邓朴方为中国残联主席团主席兼执行理事会理事长。王震为中国残联名誉主席。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依靠政府,动员社会,协助政府、全国人大等实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1988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9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1年12月,国务院批准颁布《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及其16个实施方案;1993年9月,国务院批准成立由32个部委负责人组成的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等。这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实施,使中国残疾人事业由救济安养为主的初创阶段,步入以“平等·参与”为宗旨,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福利、环境、法制建设全面发展的阶段,全国残疾人工作进入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最好时期。
这个时期中国残疾人事业建立起业务体系、工作体系、组织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残疾人的参与意识增强,全国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比初创阶段有较大改善。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各项业务,在较低的起点上以较快的速度发展,获得显著成绩。康复残疾人康复工作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将现代康复技术与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专门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近5年来,狠抓了抢救性的三项康复工作,截止1993年底,白内障摘除手术已使90余万名盲人复明,脱盲率达99.8%;进行了32万余例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有效率达98.7%;对3.8万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使之都能开口说话。这三项共126万名残疾人获得康复。广大农村成千上万的白内障患者过去贫病交加,不得温饱,复明后,劳动致富。青海、西藏喇嘛、活佛深受盲病之苦,重见光明后,进一步升起了感激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爱国热忱。许多儿麻患者结束了十几年的爬行生活,站起来走向生产岗位。聋儿们开口说话,呼爹唤妈,一些聋童进入普通学校学习,为亲人免除后顾之忧。所有这些康复成果,不仅解放了社会生产力,而且为广大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奠定了基础,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康复工作领域已扩展到精神病综合防治、智力残疾预防和低视力康复。全国已有30个市、30个县采取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的措施,对70多万精神残疾人进行康复试点;建立了近百个低视力康复点,为低视力残疾者配用助视器,使其脱离盲人生活状态;针对导致智力残疾的遗传和缺碘两大因素,6个省和14个高发县制定了控制遗传性智力残疾的规定,部署了食盐加碘及对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和婴幼儿补用碘油制品,以消除碘缺乏病,预防残疾。康复基础性工作也有良好开端。1988年建成的中国第一个现代化康复研究中心,在康复医疗、科研、人才培训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建立了29个省级聋儿康复中心、600多个聋儿语训部(班)。设立1200多个社区康复站、300多个特殊用品辅助用具供应服务站,帮助残疾人补偿和训练功能,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能力。在街道和福利工厂设立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工疗站1300多个。逐步发展骨干康复机构,三级综合医院普遍设立康复科(室),6所医学院校开设了康复医学专业,发挥培养人才和技术指导作用。
教育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截止1993年底,特教学校已发展到1108所,比建国前增长25倍,比1966年增长4倍,平均每年增长20%;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达3568个,这是80年代发展起来的,已逐步成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主体。在特教学校、特教班就读的盲、聋、弱智儿童已达37万余人,相当于建国前在校生两千人的185倍。近5年残疾人教育的发展,超过了我国特殊教育百余年的总和。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广泛开展。1988~1993年五年累计,全国普通技校、中专共招收残疾学生4300人。建立了残疾人职业高中89所、技工学校9所、中等专业学校15所及各类培训机构268个,开办各类中短期职业培训班4500多期,共培训13万余残疾人。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初见成效。大学之门已为残疾青年敞开,普通高校1988~1993年累计录取3859名残疾学生。开办了长春大学特教学院、山东滨州医学院医学二系(专收肢残学生)、天津理工学院聋人机电专业,试办了青岛盲人高中、南京聋人高中,新疆、南京中医学院开设了盲人按摩医疗专业。盲文改革和聋人手语的推广取得成果。制定了《汉语双拼音盲文方案》、盲人数理化和民族器乐符号,出版了第一部规范化的《中国手语》和盲人触摸世界地图集。
劳动就业国家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按比例安排就业和减免税优惠政策及各种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截止1993年底,集中安排残疾人的福利企业已达5.6万个,84万残疾人在其中就业,1993年实现产值890亿元,其中有不少出口创汇产品。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就业迈出了开拓性的一步:140多万残疾人分散在各单位就业,占全国职工总数0.93%。在此基础上,全国已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9个大城市依照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进行试点,按1.5~2%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个体从业的残疾人已达数十万。据抽样调查,城镇残疾人就业率为50%,农村残疾人在业率为60%左右。全国建立435个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实施待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就业介绍、指导的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农村由县、乡(镇)政府和基层组织扶助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生产劳动。针对贫困残疾人口数占全国贫困人口半数的状况,国家于1990年批准设立“康复扶贫”专项贴息贷款,第一批贷款一亿元拨到500个县,先后帮助40余万个残疾人户进行康复、职业培训,参加生产劳动。这一举措成效明显,“先治病,后治穷,学技术,抓生产”,不少残疾人初步脱贫。1991年,在有83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奥林匹克竞赛中,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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