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电子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重点工作
1.做好“十二五”行业规划宣贯,全面落实规划要求的各项工作。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对《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集成电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宣贯。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中明确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做好规划落实工作。进一步推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已授牌基地产业链配套能力,支持技术扶持和服务平台建设。
2.推动出台和落实产业政策,积极营造产业发展的有利环境。继续贯彻落实国发[2011]4号和国发[2000]18号文件,推进出台实施细则及配套措施。继续研究完善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实施意见,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共同发布。针对《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对多晶硅行业的规范管理。
3.继续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集中力量攻克核心关键技术。进一步完善工作规则,探索课题组织管理机制创新,逐步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等管理模式。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完成“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与成套工艺”重大专项的实施计划编制与立项,按计划启动项目并加强监管。
4.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集成电路产业。围绕金融IC卡、数字电视、移动互联网等重点整机和重大信息化应用,开发量大面广的芯片产品。整合资源,组建LED半导体照明产业及应用推进联盟,协调上下游产业链。推动国内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企业向轨道交通领域延伸,与国内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企业互动发展。
计算机产业。推动基于国产CPU/OS的服务器、微型计算机、工业控制计算机、数控系统,以及安全监控系统等整机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
通信制造业。继续实施“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网”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光通信产业核心领域技术突破,在高速光模块、高速光电交叉芯片、PON芯片及一致性测试仪表、大容量OTN设备、N×100G、OTN和PTN融合设备、多层智能管控等方面加大产业扶持力度,鼓励光通信设备制造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共同推进核心专利、标准规范、测试评估方法等知识产权方面的创新,鼓励光通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数字视听产业。支持智能电视、3D电视的研发与产业化,推动实施整机与芯片、器件、软件联动工程;支持“云音乐”播放系统、高保真音响系统研发与产业化;支持短焦投影、激光投影等的研发与应用;支持高清、宽动态、低照度的网络监控设备及智能分析监控后端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
电子基础产业。支持平板显示、多晶硅、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基于MEMS技术的传感器等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充分发挥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推进整机与元器件、材料、装备企业合作,开展联合攻关。
5.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推动实施移动智能终端技术改造项目,大力支持移动智能终端芯片、应用处理器、显示模块、操作系统等核心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TFT-LCD关键技术及新品研发,积极攻克AMOLED等新兴显示核心技术,着力提升上游材料、专用装备的自主研发水平。重点支持物联网、云计算核心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提高系统的性能、可管理性和安全可靠性。
6.继续做好标准、质量、知识产权和经济运行等工作,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按照“十二五”规划,加快重点领域标准的研制。继续推进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建立、换届与调整,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继续筹办组织好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和技术标准论坛。落实质量“十二五”规划要求和2012年质量工作要点,协助做好平板电视企业和锂离子电池企业自我声明试点工作,探索开展电子信息产品“寿命可预计,指标可验证”要求和质量提升示范工作,建设完善家电下乡产品售后维修服务信息平台。继续做好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和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发布。进一步完善电子信息制造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机制,加强对国内外产业的监测。会同运行监测协调局做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经营状况统计分析,发布2012年度百强企业名单。
7.大力推动信息技术应用,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强协作,推动自主技术和产品在工业各行业中的应用。推进工业控制、机床电子、汽车电子、医疗电子、金融电子产品开发,提高对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建设的支撑能力。继续做好民爆行业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8.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国际化水平。促进和扩大中俄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加强与欧盟的对话交流,推动中欧物联网、智能交通、应用电子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与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联合,组团参加第13届政府/当局间半导体会议,提升集成电路产业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