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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文章来源:[SouVR.com]网络收集整理 作者:Frank/Tracy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8日 点击数: 字号:

湘潭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标志

全称:湘潭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简称:湘大社联、学生社联、社联、学社联
  目标:做最优秀的学生组织,成为中国高校社团文化重要阵地之一
  成立时间:2001年3月29日
  隶属单位: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
  基本职能:服务于湘潭大学学生社团
  荣       誉:中国高等院校百强学生组织
  国家教育部社团文化先进单位
  共青团中央先进学生集体
  湖南省青年文化优秀单位
  湘潭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指导管理校内各类学生社团的全校性学生组织,是湘潭大学最具影响力、最优秀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联合会前身历经校学生会社团部、社团服务中心、社团管理委员会,2001年经校团委报请校党委、校学生工作(部)处批准,改制并更名号为学生社团联合会。


组织结构组成

  

秘书处


  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为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导团和常务委员会的领导机构。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由主管学生社团工作的校团委有关领导老师担任。

湘潭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示意图


  

督导团


  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导团为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和引导机构。督导团由六至十二名督导员组成,且须在督导团的任职人员中推选两名督导员为召集人,负责相关工作事宜。督导员须有一年以上的常务委员会工作经历或学生社团工作经历且具备较高的学生社团工作能力水平和较多的学生社团工作经验。其中,须至少有两名督导员担任过成员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并获得相关的荣誉称号。
  

常务委员会


  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常设机构是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为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由十六至十八名常务委员组成。
  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组建学生社团团总支,设团总支书记一名并兼任常务委员会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一名。其中,以上五名人员组成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下设办公室、策划部、财务部、宣传部、组织部、公关部、编辑部和网络信息部。


组织结构职能与职责

  

秘书处职能


  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依照《湘潭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和工作管理制度。
  (二)审定学生社团联合会各成员学生社团申报的各类学生社团活动。
  (三)审定督导团、常务委员会的任职人员以及学生社团团支部的团支书和各成员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并对以上人员进行考核管理。
  (四)审议批准督导团、常务委员会和各成员学生社团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学生社团联合会以及各成员学生社团的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决算书。
  (六)审查考核学生社团联合会以及各成员学生社团的运作能力水平,并提出指导性工作建议。
  (七)提议召开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工作会议以及相关工作会议。
  (八)《湘潭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督导团职能


  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导团依照《湘潭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常务委员会重要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和工作管理制度。
  (二)协助秘书处对常务委员、学生社团团支部的团支书和各成员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同时,对常务委员、学生社团团支部的团支书和各成员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
  (三)审议常务委员会和各成员学生社团的工作报告。
  (四)督查常务委员会和各成员学生社团的财务。
  (五)协助秘书处和常务委员会对各成员学生社团进行学生社团运作能力水平考核评估。
  (六)对常务委员会和各成员学生社团在学生社团工作和学生社团活动中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质询意见,相关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七)提议召开学生社团会员联合代表大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工作会议以及相关工作会议。
  (八)《湘潭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常务委员会职能


  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依照《湘潭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和工作管理制度,讨论委员提案,并报请督导团审议,上报秘书处批准。
  (二)审核学生社团联合会各成员学生社团申报的各类学生社团活动。
  (三)决定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组织管理机构的设置,并报请督导团通过,上报秘书处批准。
  (四)对各成员学生社团进行学生社团运作能力水平考核评估,决定对某一成员学生社团的考核、审查、限期重组、解散等事项。
  (五)制定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报告,并向秘书处和督导团述职。同时,审核各成员学生社团的工作报告,接受各成员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述职。
  (六)制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决算书。同时,审核各成员学生社团的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决算书。
  (七)负责召开学生社团会员联合代表大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工作会议以及相关工作会议。
  (八)《湘潭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常务委员会主席团职能


  主席:全面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整体工作,领导组织实施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决议,包括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和工作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成员学生社团开展活动,负责审批各成员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和活动计划;根据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向秘书处提交大型活动的策划书和任免学生社团学生干部的方案书;负责召开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工作会议、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工作会议、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团工作会议、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工作会议、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职责部门工作会议等各类会议。
  副主席:协助主席抓好全盘工作,强化对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成员学生社团的管理,具体分管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各工作职责部门和分块分管各成员学生社团的学生社团工作和学生社团活动。
  团委书记:全面主持学生社联团委的整体工作,根据本章程和《湘潭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联团委工作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团委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指导各学生社团团支部的工作,加强学生社团的团建工作;督促、考核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成员学生社团的学生社团工作和学生社团活动,充分调动团员干部积极性,积极培养团员骨干力量推优入党;协调加强学生社联团委与各级团组织的沟通和联系,认真做好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团委副书记:协助团委书记加强学生社联团委和各学生社团团支部的管理工作,主抓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成员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活动刊物的管理。
  

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文秘工作,包括做好会议记录、工作证件资料注册、协助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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