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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视并非避风港 彩电业专利布局待加强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8日 点击数: 字号:
近日,中国电子商会发布的上半年平板电视消费需求状况,让许多彩电制造企业在酷暑中体会到了“心凉”的感觉。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国内平板电视估算销售规模仅2000多万台,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5.3%。

  日前,中国智能多媒体终端技术联盟(下称中智盟)也宣布将建立智能终端合作伙伴一体化合作体系,对各方面标准进行统一规划,发展以内容为主的电视营销模式。有关专家表示,在发展智能电视的道路上,传统彩电业巨头们的转型升级依然要靠提升专利实力、创新驱动发展来实现。

  日渐式微 传统“大佬”谋转型

  中国家电商业协会营销委员会执行会长洪仕斌告诉记者,近年来,国内的彩电企业在盈利能力等方面的短板渐渐显现出来。一方面受外部市场竞争激烈但需求却并不旺盛所致,另一方面也源于成本压力加大,导致很多企业没有足够的能力投入研发并进行新的专利布局,技术落后进而又导致了盈利下降,陷入恶性循环。

  同时,我国的彩电业发展、特别是彩电硬件出口还面临着专利纠纷的危险。以美国为例,根据相关规定,美国市场只允许符合ATSC数字电视地面广播标准的数字电视进口。2009年,海尔集团就曾遭遇涉及ATSC标准专利权人的纠纷诉讼,时任海尔集团企业文化中心对外宣传部总监孙鲲鹏向本报记者介绍,ATSC会员企业的专利池总共包括92件专利,涉及21个国家,包括7位专利权人。平均计算下来,我国企业每向美国出口一台彩电需要向把专利嵌入ATSC标准的企业缴纳20多美元的专利许可费,极大地削弱了中国企业的价格优势。

  在传统彩电销售日渐式微的背景下,彩电业转型智能电视和内容供应显得势在必行,这一转变在提交专利申请方面的表现备受关注。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数据统计显示,2010年,各大彩电制造商在华提交的智能电视专利申请量仅有32件,2011年这一数字迅速提升至331件。相应地,据统计,今年前4个月,我国智能电视的渗透率已经达到了58.7%,预计全年的渗透率将达到79.5%。

  暗流涌动 专利布局待加强

  不过,仔细分析起来,“看上去很美”的智能电视领域并非传统彩电企业的避风港,其中的暗流涌动,特别是在专利方面的“礁石”,甚至不亚于此前的威胁。

  一方面是智能电视领域核心技术的缺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电学发明审查部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介绍,实际上,为了抢占智能电视市场先机,国外企业已开始积极进行专利布局。据了解,早在中国智能电视专利申请量激增之前,从2006年开始,全球每年的智能电视领域专利申请量就已达到1200件,基本被美日企业垄断。

  另一方面,乐视、小米等以互联网为背景的国内企业在崛起,令传统彩电企业深感“压力山大”。对智能电视领域的冲击,才是更大的难题。截至记者发稿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与检索服务系统上以“智能电视”为检索要素进行检索,显示中国企业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为1187件。综合申请人趋势分析可以发现,在排位靠前的申请人中,除了TCL、长虹、海信、康佳和创维5家传统彩电生产厂家外,乐视、联想、小米等网络品牌、科技企业也紧密地关注该领域的发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智盟日前统一标准的大动作,被业内认为不再是“虚晃一枪”。业界专家表示,传统电视厂商向内容营销转型能够将互联网企业口中的蛋糕据为己有,由TCL、海信和长虹三大厂商领导的联盟在统一标准后,才能够将专利嵌入标准之中,加快充实内容资源,共享资源降低边际成本。可以说,在向智能电视转型升级的路上,未来,专利仍将是彩电企业的立业之本。唯有提升专利实力,加快专利布局,才能在与互联网企业对决以及走出国门的道路上,不再遭受专利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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