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D电视认知度已超80% 规制创新前程似锦
前景的广阔性空间成为3D电视规制创新的强大动力。2010年5月,我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达到7826.9万户,电视可拓展的市场广阔。据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调查办公室《2010年3D电视消费需求调研咨询报告》显示,受众对3D电视机的消费顾虑主要集中在高昂的设备价格及节目源匮乏上。但目前3D电视的市场认知度已经超过80% ,预计2011年3D电视的销售额比重将达到30%以上。
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3D电视产业具有技术含量高、无形资产丰富、智力要素集中、对相关产业的聚集和拉动作用明显等特征,它的发展必将带来较大的产业链效应和产业集聚效应。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大背景下,3D电视产业必将在内容生产设备和观众收视设备制造、信号传输、内容生产、衍生品的制作与销售等多行业、跨领域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形成广阔的市场前景。这种生产力层面的发展的内在需求是3D电视规制创新的强大动力。
导向的基础性功能为3D电视规制的创新带来了必要的传播内涵。3D电视是媒体,它和传统媒体一样同时具有政治和经济双重属性、喉舌和产业两种功能。发达的3D电视新技术的应用,除涉及物质生产的领域外,还将带来宣传思想文化、教育、立法等上层建筑范畴的变化,影响意识形态领域的发展。对于这一新传媒形式,必须适应新技术的发展、人民群众行为方式的变化、普通百姓需求层次的提升。应及时了解它、认识它、掌握它、利用它,丰富和创新意识形态工作的手段、载体和方式,提高教育人民、引导社会、促进发展的综合能力。如果正义的力量不占领这一重要舆论阵地,负面的势力就可能乘虚而入,就可能导致局面失控,给党的事业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喉舌功能这一基础性功能是3D电视规制创新的党性要求。
中国3D电视产业规制创新的障碍所在
阻碍我国3D电视规制创新的障碍是多方面的。要想顺利实现规制创新,为3D电视的发展创造理想的规制环境,就必须科学分析这些障碍,做到有的放矢。
体制环境不成熟。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阶段,未来的很长一段时期3D电视也必将和传统电视媒体一样,其所有权仍归政府,自主权不足,既要在经济断奶情况下依照市场调节机制在市场中发展,又要为政府服务,维护公共利益,3D电视发展的这种双重目标将给规制的创新和建构带来困难。另一方面,受“四级办”模式的深刻影响,职能权力级别划分不清、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现象仍旧存在。管理机构职权范围重叠交叉,如广电总局与工信部之间存在的部分职权范围重叠,往往造成重复管理和双方管理摩擦。这不可避免地会将规制失灵、媒介寻租等不良现象带入到3D电视规制的建构过程中。
规制机构不专业。我国电视行业一直没有专业独立的规制机构。3D电视对规制机构的要求是,一方面必须了解电视行业,能够消除规制方与被规制方之间的信息不平衡和不透明,不给某些利益方脱离规制、谋取垄断利润的机会。另一方面要有独立性,不受其他利益干预。目前我国电视行业的规制机构还远远达不到3D电视的要求。
标准制定不及时。2010年12月,我国基于AVS 3D实验标准首次集成了AVS 3D电视节目制作系统和AVS 3D电视播出系统,涵盖了3D采编播设备、内容制作、终端显示设备等在内的关键技术,属完全自主产权,对完善我国3D电视技术及产业链、推动3D电视产业发展有积极作用。但是,面对市场上众多技术模式以及具备强大竞争力的国外企业厂商的标准制定行动,我国自主技术标准仍然是亟待提升和攻克的难关。如不及时制定标准,势必导致产业集团之间自由竞争度小,3D电视专利、技术与商品之间资源配置错位,转换速率不平衡。由此,3D电视产业发展势必受到阻碍,不利于在激烈的新生市场竞争中取得抢“鲜”利润。
行业进入不安全。3D电视产业由于其高技术、高投资、高风险、利润回收周期长等特点,进入、退出门槛都相对较高,像庞大的网络铺设费、节目成本、平台建设费等,都很可能令社会投资望而却步,很难轻易试水。但是,3D电视产业要起步,就要对现有系统进行颠覆式改造,这仅靠电视行业一己之力是行不通的,必须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显然,社会资本对安全性的要求将大大增加规制建构的难度。
现有规制缺包容。近几年来,我国电视规制强度已经减弱,但是还是存在规制环境包容度不够的问题。理论规制与实践发展不同步,实践操作也被延后。但需说明的是,“规制包容度”的提出并不是提倡“放松的规制”、不加约束,而是在产业发展初期给予适度扶持,在国家体制允许和满足社会公共利益条件下,通过专业独立的规制机构来监管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