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称上半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同比增158.6%
办法》还简化了核准程序和企业申报材料,缩短了核准时限。不仅如此,《办法》还减少了征求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的境外投资事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改由商务部征求意见,地方企业一般境外投资事项不再征求意见。
“应该说,该办法的出台简化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企业走出去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核准的层级上,都得到了国家相应部门的鼓励和支撑,也更利于企业抓住时机成功并购。”上述观察人士称。
而在2009年年底,有消息称商务部将推出新的激励政策。商务部副部长陈健表示,商务部将研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中国优势企业积极开展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不断拓展对外投资合作的新领域、新途径。
“具体来讲,将在制度建设方面加快构建‘走出去’的法律和制度框架,深化以投资便利化为核心的管理机制改革,为‘走出去’各项业务提供法律保障;继续完善支持政策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探索多种对外合作模式,发挥商业性和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在产业升级和企业自身建设方面鼓励并引导有比较优势的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工程建筑业、商贸服务业企业走出去。”陈健如此解释新的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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