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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经济开发区

文章来源:[SouVR.com]网络收集整理 作者:Frank/Tracy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6日 点击数: 字号:

天汉大道

并推行“一条龙”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确保了中航电测钢质传感器生产线、智能仪表公司、汉中变压器厂、汉中光亚尖端异性刀具、汉中方圆机电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入区建设和投产。现已初步形成北片区以航空配套制造、精密机械加工、智能仪表、现代医药、现代物流为主,南片区以商贸、仓储、食品等为主的产业布局。
  开发区加快科技和技术创新步伐,大力引导和扶持入区企业加快技术升级和自主创新,其中东方仪器厂研发生产的高品质新型扭矩工具系列产品荣获首届中国金榜技术博览会金奖;汉中安中机械公司研发的200吨摩擦焊机成为国内目前最大吨位的焊机,正在调试的振动摩擦焊机是国内目前原理最先进的焊机;中航电测股份公司生产的电阻应变计产品产量和销量居国内行业第一、世界第三位,应变式传感器、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设备都进入国内行业前三名;智能仪表公司生产的智能仪表成为奥运会供应产品;汉王药业采用亚洲最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已经过国家GMP认证,生产中药系列产品达到130多个。
  

优惠政策


  一、土地优惠政策
  1、对入区建设的生产性项目,根据项目技术先进程度、投资密度以及对地方税收贡献度决定地价。一般性生产项目用地,按土地征用成本价出让;对高新技术项目及科研机构用地,经开发区批准,地价可以优惠。
  2、对入区经营性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挂牌、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二、税收优惠政策
  1、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10年底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入区的其它各类纳税人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财政扶持奖励政策
  1、凡在开发区投资新建工业和经营性项目,从获利年度起,第1-2年按企业缴纳所得税

(开发区留成部分)100%奖励给企业;第3-5年按企业缴纳所得税(开发区留成部分)50%奖励给企业。
  2、企业从投产之日起3年内上缴增值税开发区留成部分,超过土地出让价款30%者,分3年返还原缴的土地出让价款的50%。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
  1、凡新入驻开发区的项目,属高新产业的科研及工业建筑市政建设配套费优惠50%;工业厂房及仓库,市政建设配套费优惠20%;中小学、幼教、医疗设施、残疾、慈善项目市政建设配套费全免。
  2、民营企业兼并收购国有、集体企业过程中,所需办理的工商、税务变更登记及水、电、土地、房产、设备等过户手续,除证照工本费外的收费一律免交。
  五、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经批准引进的优秀人才,户口可迁入本区,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其未成年子女入园、入学,按有关规定优先就近安排。
  六、放宽企业准入条件
  1、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限制的以外,按照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入区企业经营范围不作任何限定。
  2、投资者以高新技术成果或其他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其出资比例由各方协商确定。
  3、企业资本金部分到位后,即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不足部分一年内补齐。
  4、对区域经济发展有明显带动作用、投资额特别大的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的特殊优惠政策,并以合同形式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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