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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

文章来源:[SouVR.com]网络收集整理 作者:Frank/Tracy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5日 点击数: 字号:


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

  世界上最大的从事自然和野生动物保护的国际组织。成立于1961年。 总部设在瑞士格兰德, 在加拿大、法国、 澳大利亚、比利时、美国、 日本等24个国家设有分部。基金会拥有 100多万名会员,在各大洲还有许多支持者。其宗旨在于促使人们认识破坏自然生态系统在气候变化、水土流失以及导致干旱和洪水泛滥等方面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吁请人们注意到世界上有1000种动物、25000植物濒临灭绝,如不及时加以保护,其损失将不可弥补。
  1980年5月,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与中国就大熊猫合作问题举行会谈,并于6月30日在荷兰签定《关于建立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的议定书》。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中文名称为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Wildlife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 ,缩写CWCA 。
  第二条 本会是由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科研教育、驯养繁殖、自然保护、渔猎生产者和广大野生动物爱好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发展我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生态保护意识;加强国内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野生动物保护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生物多样性,全面发挥其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我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中国科协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本会接受国家林业局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本会住所:北京市和平里东街18号,邮政编码:100714。
  第六条 本会会徽为大熊猫图案 。图案以我国的国宝大熊猫为会徽的主题,CWCA是本会的英文缩写,下端为本会的中文全称,在构图上体现了本会团结广大群众,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深远意境。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的科普宣传教育;
  (二)组织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和专业技术培训活动;同国外野生动物和自然保护组织、个人建立联系,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及合作;
  (三)组织开展国际狩猎、生态旅游等野生动物资源开发经营活动;为野生动物保护、养殖、经营利用及其有关单位提供业务咨询和服务;组织参与野生动物产业活动,负责野生动物行业协会、联合会的联络与协调;根据主管部门委托承担一定行业管理工作;
  (四)组织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国际、国内交流和中介服务;
  (五)组织开展特产、珍稀野生动物(标本)的国内外展出、展览;在国内外募集保护野生动物的资金,寻求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六)组织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影视、出版、文体合作项目的实施;组织企业共同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社会公益活动;
  (七)负责协会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对从事或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或在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资深会员、外籍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中国公民(或外籍公民),除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须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个人会员:
  1、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科研教育、驯养繁殖、渔猎生产和其他经营利用活动;
  2、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3、热心、支持和赞助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
  (二)资深会员:
  凡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知名企业家、文化名人和社会活动家,或具有15年以上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员会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会、各省级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理事或名誉理事,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委员;
  2、在野生动物保护的科研、宣传教育、经营管理或与其有关的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3、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和自然保护各项活动成绩显著的。
  (三)外籍会员:与我国经常友好往来,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或热心、支持和赞助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外籍人员。
  (四)团体会员:
  1、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科研教育、驯养繁殖、渔猎生产和其它经营利用活动;
  2、热爱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3、支持和赞助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愿意参加本会活动。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个人会员:本人提出入会申请,由所在单位书面推荐或本会会员二人介绍,经本会秘书处批准并向常务理事会报告,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报本会备案,即为本会会员。
  (二)资深会员:由本人向本会分会、省级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提出申请,经由本会分会、省级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推荐,报本会秘书处;也可本人直接向本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本会秘书处批准,并向常务理事会通报,即为本会资深会员,颁发本会资深会员证。
  (三) 外籍会员:本人提出申请,由本会会员二人介绍,经本会秘书处批准,并向常务理事会报告,报中国科协备案,即为本会外籍会员,发给本会会员证。
  (四) 团体会员:要求入会的除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提出申请,经本会秘书处或所在地省级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报本会备案,即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个人会员(含外籍会员):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资深会员
  享有与个人会员的同等权利,并有优先推荐参加国际学术组织、学术会议、考察、专业论证、评估等活动;
  (三)团体会员
  1、参加本会和所在地方协会举办的活动;
  2、取得本会和所在地方协会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3、推荐参加国内外培训、学习、考察和会议;
  4、向本会和所在地方协会提出科技咨询;
  5、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6、单独或联合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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