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我的收藏|我的商城|帮助中心|返回首页
虚拟现实新闻>VR>行业用户>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文章来源:[SouVR.com]网络收集整理 作者:Frank/Tracy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5日 点击数: 字号:
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正、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及理事组成。理事会实行届任制,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也可采用其形式召开。
  第十五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主持理事会和签署重要文件。
  第十六条 本会设专职秘书长一人。秘书长为本基金会的法人代表人,主持基金会的日常办公机构的工作。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第 理事会的职权:
  (一) 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的章程。
  (二) 听取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 推举正、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四) 对于为本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各界人士,授予名誉理事、终身名誉理事、名誉
  副会长、名誉顾问等荣誉职务。
  (五) 表彰为社会为妇女儿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
  (六) 决定终止事宜和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 对本会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 遵守《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三) 积极参加本会召开的有关会议和组织的活动,为履行本会的宗旨,推进中国妇女事
  业发展竭尽全力。
  (四) 自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反映妇女意愿和要求等。
  第十九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推选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
  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
  第二十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向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报告
  工作。
  (二) 提名副秘书长的人选,聘用办事机构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和志愿工作者。
  (三) 处理其它事务性工作。
  第二十一条 理事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人员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全国妇联、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财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 如遇到不可抗拒的情况发生或本会使命完成而需终止,须经理事会讨论,提出终止的动意,报全国妇联审查同意,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由全国妇联、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等机构组成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终止后剩余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一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登记核准之日起生效。


理事会成员

  第三届理事会名单(1999年1月21日推选产生)
  一、 会长: 陈慕华
  二、副会长:钱正英 顾秀莲 刘海荣 邹玉川 聂力 阎颖 马原 李道豫 宦国英 李国华 张肖 康泠 朱琳 莫文秀 张永珍 何婉琪 彭玉
  三、 秘书长(法人代表): 秘书长:王萍 副秘书长:秦国英
  四、 常务理事(按姓氏笔划序列):马原 朱琳 刘延东 孙柏秋 李伯勇 李国化 李道豫 邹玉川 张肖 张永珍 陈凤英 陈慕华 周寒琼 宦国英 聂力 莫文秀 顾秀莲 钱正英 黄丽群 康冷 阎颖
  理事(按姓氏笔划序列):丁露 于瑢 马立 马原 马秀红 马延军 王萍 王如珍 包陪庆 吉佩定 曲维枝 朱琳 朱其懿 伍威全 庄寿红 庄丽华 刘敏 刘文杰 刘平源 刘庆铭 刘延东 刘宝顺 刘孔爱菊 江绍伦 江泽慧 许姱姁 孙柏秋 孙忠玲 李小林 李玉芙 李正梅 李伯勇 李国华 李海峰 李道豫 李杨一帆 应文华 杨丽华 杨志红 杨咏曼 杨衍银 杨丽坤 吴青 何丽贞 何界生 何婉琪 谷建芬 邹玉川 张肖 张静 张玉芹 张世平 张永珍 张宝顺 张佑才 张春枝 张帼英 张蓓莉 陈凤英 陈尚芹 陈慕华 林康继弘 周京英 周健姿
  周寒琼 金铁霖 孟晓驷 查刘壁如 郑力 赵小蝶 赵友丽 赵金卿 郝克明 段存华 修瑞娟 宦国英 袁伟民 聂力 莫文秀 顾秀莲 钱正英 倪豪梅 徐玉珍 徐素华 凌宁 高丰 高颖维 高李蓓蓓 郭立文 珠兰其其柯 黄琳 黄丽群 黄柏龄 黄惠群 银重华 康泠 阎颖 彭玉 董大胜 蒋月娥 惠鲁生 谭茀芸 甄砚 薛宝根 秦国英 卢小飞 郑秀明 婉明
共2页 您在第2页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跳转到页 本页共有2182个字符
  • 暂无资料
  • 暂无资料
  • 暂无资料
  • 暂无资料
  • 暂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