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互不挖角”协议跳槽未果,美国职员起诉三星和LG
科技公司的竞争中,一个最重要的方面就是人才竞争。优秀人才是公司的发展的基石,为此,公司会以各种方式来留住他们。不过,公司挽留人才的手段并不总是光明正大,也有很多的“暗中协定”。
根据路透社报道,韩国两大著名科技企业三星和LG日前曾经签署了一份“互不挖角”的协议。今天凌晨,媒体曝出,根据上周在美国提起的一桩民事诉讼案显示,三星和LG因为这份协议遭到了美国员工的起诉。
该诉讼是由LG的一位销售经理A.Frost发起的一次集体诉讼,据了解,在此前,三星的招聘人员曾经通过LinkedIn联系到A.Frost,希望A.Frost能够前往三星就职,然而就在同一天,A.Frost又接到了三星招聘人员的通知,表示三星不能招聘LG的员工,因为两家签署了“互不挖角”协议。
于是A.Frost就将两个公司诉至公堂,根据其指控,在没有经过韩国母公司的授权下就在美国签署这样的协议是“难以置信”的,三星和LG通过违法垄断条例,刻意压低了员工的薪资。目前该案已由北加州联邦法院受理,具体提出赔偿额不详,案件编号为16-5206。
同行企业签署互不挖角协议过去在硅谷是十分常见的行为。对科技公司而言,“互不挖角协议”有很多益处。顶尖人才数量有限,是每家公司竭力招揽的对象。在硅谷,谷歌、苹果等公司员工的平均年收入约为10万美元,明显高于美国平均水平。如果某家公司为了挖人,不惜开出远超行业标准的年薪,不仅会引起连锁反应,导致各家公司忙于挖角,团队动荡不安,也会导致整个行业的人力成本水涨船高。因此,签署一份“休战协定”很有必要。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谷歌、英特尔等公司高管明知此举有违法律,也要冒险为之。苹果、谷歌、英特尔和Adobe等四家全球知名的科技巨头此前向原告方即多达6.4万余名公司雇员提出和解协议,以4.15亿美元的代价了结了一项针对上述几家公司长达数年、声势浩大的集体诉讼。
但从雇员角度来看,不允许别人“挖角”,显然不利于自身的长远发展。如果其他公司无法提供工作机会,那么雇员将被捆绑在一家公司里,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发展机会,都会受到极大限制。此外,如果人才不能相对自由地流动,那么他们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将不再多元化,新的想法将很难涌现,时间一长,硅谷的创新文化和生态系统将遭到破坏。
目前,“互不挖角”协议已经获得了苹果、谷歌、戴尔、IBM、eBay、微软、康斯卡特、WPP等多家大公司的认可,而这些公司旗下员工总数已经超过了100万之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