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犯罪智能化遇到“大数据”
前不久,淄博市临淄区居民李某到淄博市检察院举报村主任张某冒领征地补偿款,自己有证据但路途较远,不便再回家去取。在检察官的帮助下,李某让家人把有关证件拿到就近派驻检察室,检察官通过该院研发的检视通平台远程提取影像资料。案件分流至反贪部门后通过远程监控,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所在位置,很快对张某实施逮捕搜查。淄博市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告诉记者,淄博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利用该系统开展实时跟踪侦查、搜查、羁押情况监督、远程讯问等工作,今年已立查贪贿案件78人,渎职侵权案件28人,远程指挥、指导搜查等100余次。
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讯(询)问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近年来保证讯(询)问合法的必要手段。但是,多年来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一直存在着技术人员不足、画面质量不高、讯问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屡遭社会诟病。如今,这一问题在东营市检察院得到了解决。
“这套系统具备了‘推门录’的功能。办案人一打开讯问室的门,同录功能就会自动启动。”东营市检察院技术处工作人员胡志毅介绍,“系统还具备远程管理、远程指挥、远程监督、远程应用的功能。通过查看笔录、视频和案件信息,可对办案人员不规范行为及时通知纠正。”2014年东营市自主研发了同录管理系统,自去年6月份运行以来,已录制98件860次5336小时,律师对办案过程无一提出异议。
司法案件中,涉案物品常常因保管不善、移交不规范,导致损坏、丢失、混淆现象。东营市检察院利用物联网技术,给每个涉案物品贴上电子标签,使其从提取、扣押、保管、调用到移送出库、法庭出示都始终携带唯一的“身份证明”。当物品离开监控环境时,电子标签都会通过无线射频启动电子监控系统,同步进行高频拍照,对物品出入库实行进出控制和状态监控。
据了解,我省目前加快建设支撑环境平台,扩大信息源单位数量和信息类别,建设同录中心、舆情监控、综合分析研判等系统,以提升运用侦查信息引导侦查办案的意识和能力。为实现对司法行为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的监督管理,我省检察机关正依托廉政风险防控系统打造司法办案内部监督信息化平台,加强对司法办案各环节的监督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