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对VR创业者而言没那么可怕
自2015下半年以来,宝能与万科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之争就甚嚣尘上,而在进入2016年之后,这种紧张的情势更是愈演愈烈。先是王石引入深铁入股惹毛华润,后是宝能申请罢免包含王石、郁亮在内的全体董事会成员职务。
从斗争形势来看,万科复牌后连续两天股价跌停,王石系开始大打悲情牌,虽说宝能的罢免提议因为遭到了来自华润的三位独董的反对而未获通过,但宝能挟华润之势占尽上风,外界似乎并不看好王石等万科元老们在这场战争中的前景。
对于万科元老们的前景,小编身边大部分朋友都持悲观态度,如果投资人都像宝能这么霸道,以后找投资要更加小心谨慎了。
当时,小编给他们的答复是:别被宝万之争吓到,对VR创业者而言,投资者没那么可怕。
虚拟现实行业投融资火爆,宝万之争让创业者表现出担心
这一轮虚拟现实热潮兴起于2010年,Facebook在2014年收购Oculus正式吹响了全球创业者和投资者进军虚拟现实领域的冲锋号。
笔者整理了2016年上半年以来,见诸报道且被笔者知悉的虚拟现实领域的部分投融资情况(见图一)
图一
通过此图,我们不难发现,仅就今年上半年的情况而言,虚拟现实行业可能是当下科技创业界投融资最火爆的行业。而在2014、2015年,笔者虽未针对性的对相关信息进行整理,但其投资数据的耀眼程度相比2016年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投资人或机构而言,其对资本创造利润的强烈渴望,促使该群体在面对虚拟现实市场前景一片大好的情况下,对创业者展开了疯狂追逐;对于创业者来说,对资本的的大量需求亦属正常,而虚拟现实行业相比其他行业的特殊性,在资金的需求量上,缺口可能更大。
正是这种两厢情愿带来了目前虚拟现实行业投融资的火爆——因为对投融资双方来说,这是一种双赢。
然而,宝万之争的愈演愈烈,让创业者开始对这种投资火爆的局面产生担心。例如小编身边的创业者朋友,就非常忧虑——投资方将来有争夺企业控制权的可能,是否会影响他们原本对公司发展方向的整体规划与布局?
更有一部分有情怀的的创业者对此充满警惕,生怕自己的创业理想被机构的铜臭所玷污。
或许创业者们的担心是事出有因,但在小编看来,这种担心纯属多余。
奇虎CEO周鸿祎曾有一句经典名言:“在中国,阳春白雪的书生是做不了互联网的,中国的互联网战争太残酷,他们生存不下去。”
创业者正是要抛弃掉小清新的思维和前怕狼后怕虎的拘束,认识到市场竞争的残酷,合纵连横,才能在竞争中生存下来。
反面例子总是很容易找。昨天豌豆荚被阿里并购的消息正式确认,虽未公布具体金额,但相信与之前软银给出的10亿美金的估值和阿里曾开出的15亿美金的天价相隔甚远。王俊煜会后悔吗?相信会。
当初王俊煜没有选择阿里,主要原因有三:一是91无线被百度收购后出现的业务下滑让王俊煜心有忐忑;二是有情怀的王俊煜,不想让小清新的豌豆荚在商业化进程中失去坚持;三就是彼时的王总真是不差钱。
但事实证明,王俊煜错了,报应来得很快。
对吞金巨兽——虚拟现实初创公司来说,融资的好处远超独自守望。
为企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以笔者对国内外虚拟现实初创型公司的了解,目前国内外绝大部分虚拟现实初创型公司都是由几个技术型创始人发起,这也就决定了其资金力量的先天不足。
这种不足通常表现在初创者手上往往掌握有一定的虚拟现实核心技术或商业计划,但在其将技术或商业模式投入到实际运营到当中去的时候,会受到资金规模的限制。
在虚拟现实行业,无论是做内容还是做硬件抑或是做平台,现阶段几乎没有公司能展示出漂亮的业务数据,又因其偿还能力、担保条件的弱势,在传统的筹资渠道比如银行贷款往往会遭遇困难。
投资人或机构则不同,他们的投资通常被称为风险投资。顾名思义,这些投资人(机构)愿意承担风险,为初创型公司提供资金的要求远低于银行。当然,他们投资的对象有明显的产业倾向——主要是高新科技、互联网、环保能源、医药技术等具有巨大发展前景和空间的新兴行业。而虚拟现实,恰恰符合这一条件。
互联网的优秀代表企业阿里巴巴,其早期的企业融资就是通过机构投资完成的。创立初期的阿里巴巴原始资本不过区区五十万元,在马云等一众元老的努力下,阿里巴巴前期的成长大家有目共睹,但很快,50万元的原始资本就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了。公司的现金流出现严重危机,制约了企业对新技术的研发,限制了其扩大市场影响力的能力。阿里巴巴最终接受了由高盛牵头,联合富达亚洲、银瑞达、汇亚、新加坡科技发展基金共同参与提供的500万美元资金,继而研发新技术并升级产品,并在多轮融资后发展到今天的高度。
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管理经验
投资者在对企业进行注资之后,会在董事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出于对投资者资金的保护,投资者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与企业共同制定发展策略,毕竟像华润这样不参与万科管理的大股东还是少数。由于投资者往往具备多个行业丰富的投资经验,他们会为企业管理者带来以往同类行业的成功管理经验,帮助企业改善企业治理结构中不合理的环节,例如规范财务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以便为企业未来上市做好准备。
对于虚拟现实行业的初创型公司来说,这个新兴行业可提供借鉴的经验本身很少,创业者前期都是凭原有的技术积累在市场上摸爬滚打。如果投资方具备虚拟现实行业或相关行业的技术积累和运营经验,那么投资方在注资之后参与企业管理对于在虚拟现实行业的初创型公司来讲,就是一大利好消息,能够帮助创业者少走很多弯路,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
促进研发新技术,与成熟企业开展合作
虽说投资人(机构)愿意承担风险,但他们并非毫无选择,一般还是倾向于投资高产出的科技产业。
虚拟现实行业历经了几年的高速发展,到现在依然很多核心技术问题未能得到解决,企业需要保证高投入的研发费用,才能在行业竞争中生存,进而得到发展。有投资人的研发理念做保障,更有利于虚拟现实企业开展研究项目,保证核心技术开发在行业内不掉队。另外,投资人往往拥有丰富的行业资源,能够为企业牵线搭桥,促成公司与成熟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
迅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下载软件,在国内下载类工具中应具有统治地位,在其创业初期也是引入了融资。在分别接受IDG、Google的几轮投资之后,在以谷歌为首的一众科技公司帮助下,迅雷不断攻克P2P下载的相关核心技术,并开发了很多衍生新产品,逐渐成长壮大,甚至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获取名人背书,扩大企业影响力
投资方,尤其是天使投资人,往往是行业中的大佬或成功的前创业者。他们拥有除资金以外的丰富资源,包括政府、媒体、人才、市场渠道及下一轮融资的渠道等。为了扶持项目尽快成长,投资人往往愿意向创业者提供这些资源,事实上很多创业者在选择资方的时候会以资方具备的这些资源为参考依据之一。
在万众创业热潮的大背景下,虚拟现实行业创业型公司数不胜数,如何脱颖而出?如果能够获得投资人响亮的名头为公司背书,无论是在媒体上的曝光度,还是在行业内的知名度,相信事情会简单很多。
投资人对初创公司并非百利而无一弊,要警惕融资过程中的陷阱
融资是一件关乎投融资双方共同的事情,合作顺利则双赢,合作不顺利则两败俱伤。
创业者寻求资金的初衷是推动新技术研发或推进市场布局,帮助企业更快更好的成长壮大,往往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和节奏有一个清晰的规划。投资者注资的目的在于追求利润,处于对资金安全和利润高低的担心,往往会插手企业日常管理和运营,在这过程可能会与创业者产生冲突。
对于虚拟现实行业来说,初创型公司目前的可选发展方向包括硬件、软件和平台,在硬件中又包含了PC端头盔显示器、手机端眼镜盒子和一体机,内容中又包含了游戏、视频和行业类应用等等。
面对如此之多选择的虚拟现实行业,出现矛盾是必然的,更遑论有大量投资者看中的只是虚拟现实的概念,企图利用投资行为为其在资本市场的产品背书,对企业本身的发展可能根本不感兴趣。
创业者能否在合作中占据优势地位,解决合作中的种种矛盾,决定了合作的最终结果和企业的命运。
由于笔者并非专业财务人员,仅在此做一点建议,寄希望于抛砖引玉。
资方背景调查
一旦决定引入融资,创业公司都期望迅速得到投资方的资金,这好像是创业公司融资时的一个通病。但实际上,融资并非越快越好,在引入投资方之前,一定要对资方背景做详细调查,比如资方往期投资案例、资方专注行业以及资方在本行业掌握的资源等等。
这一点非常重要,虚拟现实行业正处于起步阶段,投入到产出的时间较长。根据高盛的预测,虚拟现实行业的真正爆发期要到2019年左右,这就要求投资者对企业的发展时间有长期预判。投资方是注重短期收益还是着眼长远利益,是可以从该投资方的背景调查中得出结论的。尤为重要的是,根据投资方往期的投资案例,可以看出该投资方对于投资企业的运营和日常管理是否会插手太多,以此判定该投资方将来是否会过多的干预企业决策。
另外,对于投资方的背景调查,也可以了解到该投资方在行业内的资源分布和丰富程度,对于企业今后的发展会有多大程度的帮助。
股权分配比例和股权权益内容
无论投资方和创业者产生怎样的冲突,最终决定的是股权。股权的多少就意味着话语权的大小,因此,创业者在融资时的股权分配需要十分注意。
投资方和创业者的股份比例分配,一定要遵循创业者的多数股权的原则,强调创业者对企业的绝对控股权权,并规定好预留员工期权以及期权股份池将来发放时稀释股份的占比,创始人的股份变现时间也需要作出规定。
对公司的控制权是由董事会成员数决定的,这就要求在投资文件中要规定好创始团队和投资人分别在在董事会的席位,并明确投资人指派的董事的否决权范围。
另外需要注意的就是,投资人是否要求特殊权利。例如投资人通常会要求优先购买权,如果对这一优先权不加以说明和限制,那么就表示投资人在下一轮增发新股时具有绝对的领投能力,这不但会让潜在的其他投资人对公司失去兴趣,更有可能在增发过程中导致投资人股份增长过高,强行接手公司实际控制权。
核心技术保密
企业的核心产权和商业模式是创业企业最关键的成功因素,无论在什么时候创业企业都应该严格保护。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为了融到资金会对投资人进行企业介绍以便获取投资人信任无可厚非,但并不是出卖企业的核心机密。当下一些虚假投资人打着投资的名义窃取企业的商业秘密或是抄袭企业创业现象也时有发生,对于该种情况,创业者要做的是保护好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创业壁垒。
结语
也许你有资金足够支持项目稳健发展,但双倍的资金是不是能让使项目疯狂生长一回?当你还在犹疑时,你的竞争对手可能已经采用了这条策略。也许你觉得在项目早期便大把烧钱很愚蠢,但事实是很多安静的项目被狂躁而冒进的项目用钱砸死。尤其在当下,中国经济进入一个相对痛苦和漫长的下行阶段,资本的力量尤显重要,创业者应该审时度势,及时调整。
为了应对激烈的竞争,大胆融资吧。
来源:VR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