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开征民意
近日,《北京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在市法制办网站征求***。草案送审稿提出,北京市将逐步建立能源阶梯价格制度,实行集中供热的民用建筑热计量收费管理。
草案送审稿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和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所售房屋的建筑节能设计指标、绿色建筑星级、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供热及供热计量收费方式、节能设施的使用与保护要求等基本信息。
面对既有民用建筑的节能改造,草案送审稿提出,普通公共建筑在进行改建、扩建和外部装饰装修工程时,应当同时进行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和能耗计量控制设施改造。普通公共建筑在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围护结构维修改造工程时,未按照规定同时进行相关节能改造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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