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11战斗机
军必须长期花高价从俄国购买同型双座型教练机,而且无法自行开发双座攻击型。苏-27UB串列双座教练型与单座型苏-27SK决不是简单的“加个座位”而已,两者在机体结构等方面有巨大差异。为摆脱在同型教练机方面长期受制俄国的局面,也为了能够研制一款完全由中国自行掌握的重型双座多用途战斗轰炸机,中国科研人员进行了长期艰苦的努力。在首先掌握单座型生产技术后,结合长期维护双座教练型以及参考能够获得的有限的俄制苏-30MK2的部分技术并大量应用了国内最新科研成果包括部分为四代战机预研的技术,最终研制成功歼-11BS重型双座多用途战斗轰炸机。
歼-11B和歼-11BS是目前中国空军所拥有的最先进作战机种,绝不是某些人所谓的“单纯的仿制品”。与国产FBC-1A“飞豹”相比,歼-11B和歼-11BS有很多优势。“飞豹”虽然同样具有大航程和载弹量,而且其航电系统也十分先进。但作为战斗轰炸机,其空战能力相对有限。而且由于气动布局和发动机推力等限制,在挂载大量对地/海攻击武器的情况下空战自卫能力不足,必须安排护航兵力。而歼-11B和歼-11BS继承了“侧卫”系列优异的机动性,加上先进的航电系统和机载武器,具备强大的空战能力。极为适合完成无护航远程、大纵深精确打击能力。在这方面歼-11系列远强于“飞豹”和单座轻型的歼-10。目前已知的国产战机中还没有任何可以取代歼-11B系列的。
第四、对于提高中国空军战术水平的推动
在引进苏-27之前,对于现代空战的认识,我们还是停留在纸面上。教科书上反复介绍外军如何超视距空战、如何在预警机控制下空战,但飞行员却从来没有实际接触过。有很多报道说在改装新机之初,往往不习惯于使用新设备而坚持老做法,先目视后雷达、先找地标再看GPS,实际反映了空军战术水平的落后。
还有就是人员素质,俄罗斯方面在培训我国飞行员时说我们的飞行员不够强壮,据各种描述分析,我们的飞行员在承受长时间高G的能力有缺陷。这也不奇怪,苏-27和F-15是能量空战的代表,特点是剩余能量足,可以做长时间的高G飞行,这和我们以往的飞机剧烈机动后不是掉速度就是掉高度的机型有很大不同。
现在看这些问题基本解决了,战术方面,中远距离空战的战术和以往的近距空战一样丰富,而且具有创造性,而且对中距空战认识的提高,使的歼-7、歼-8型如何打超视距空战也有了对应的办法。
飞行人员的素质有很大的提高,完全可以发挥歼-11的性能,俄罗斯人爱做“眼镜蛇”,我们也能做,我们最爱表演的是“四角机动”,用歼-11在垂直面上画正方形,画的越方水平越高,画个切角正方形基本合格,画个鸡蛋形准是新手。
十几年前,可以说我们的空军绝对落后,不仅在中距空战是完全被动,即便是在我们喜欢的近距空战,歼-6、歼-7面对F-15、F-16,也是占不到半点便宜。歼六对抗F-16,巴基斯坦的评价是“他们不是同时代的飞机”,歼-7对抗F-16,评价是“只有最新的歼-7PG在近距空战中可以和F-16有一打”。
在我们花费200亿美圆、努力了十年之后,对抗大量现役的美制战斗机已经不是问题。尽管我们开始面对“猛禽”的威胁,但我们是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上追赶。
假如当初除了引进这条路,我们没有办法在十年后达到现在的水平,就等于说我们花费200亿美圆换来了十年时间。
歼-11的前身就是苏-27。苏-27融翼身融合、静不稳设计、电传、前后缘机动襟翼、边条等一系列先进技术于一身,被无数人广为看好。人们习惯上把它与F-15相提并论,的确,F-15没有前后缘机动襟翼,没有电传、静不稳、边条、翼身融合等,也比苏-27更轻小一些,从这些方面看,苏-27确实优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苏-27就符合人民解放军的需求。
苏-27于1991年底设计定型,正好是苏联解体的时候,这个时候F-15已经装备美军17年了(苏-27在未设计定型之前,就于八十年代大量装备苏军),在某些方面超越F-15并不值得奇怪。然而,苏-27仍然存在某些方面的缺陷,这些缺陷在没有解决之前,仍然会困扰人民解放军。
首先,机体寿命、故障率、维修难易等,这是苏式战机的通病,以米格-29为例,其寿命约为美国F-16的1/3左右,换句话说,3架米格-29的寿命才相当于一架F-16。网上曾经流传过中国空军早期引进的苏-27图片,显得有些旧的感觉,这可能是苏-27迅速哀老的外在表现,在进口十多年后,我怀疑首批进口的苏-27还有无升级的必要,其机体寿命可能已经到达尽头了。苏式战机寿命短、易出故障,出了故障更难修理,需要更多人力、设备来维护,这是其固有缺陷。
其次,价格高昂,性价比不高。苏-27的售价不高,但这种不高的售价是基于其低寿命的机体、低性能的机载设备、较低可靠性、较低维护性的状况之上的。而且,由于受到欧美的武器制裁,外传老毛子售给我的国价钱,要高于售给印度等国家的较多。
第三,苏-27的机载设备落后,在这方面与西方战机的差距,甚至大于其机体寿命的差距。早期交付我国的苏-27战机,仍然在使用卡塞格伦天线,座舱内满是仪表,飞机的可操性、人机界面,比西方同时期战机要差较多。在机载武器方面,俄国的主动式中距弹项目一度中断,在外国投资方的资助下,才终于定型交付,即使这样,其R77仍被我国设计师认为电子设备较差,是其软肋。
第四,苏-27升级缓慢,兼容性不够好。以发动机为例,美国F-15的发动机,经过历次升级,其性能早已大大超过早期的水平,而AL31则长期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AL31的实际寿命也明显低于俄国人的“理论”数据。在兼容性上,美国F-15、F-16、F-18等具有较多的功能,兼顾各种任务,兼容各种武器,而苏-27在很长时期内,只能用于制空,后来终于补进了攻海、地功能(苏-30MKK)。
再说说授权生产苏-27的意义。过去,人们普遍认为中国生产苏-27,将中国的水平提高了一代。并且,外界还估计,中国会全面仿制苏-27的一切,如雷达、航电、导弹、发动机,等等。在原先的外界想象中,中国也就歼-7、歼-8的水平,与苏-27代表的水平相差甚远。因此,授权生产苏-27并使它国产化,“至少使中国的水平提高了一代半”——无数的人这样说道。
然而,时过境迁,随着国产歼-10的诞生,我国总体水平的提高,对苏-27/歼-11的认识,需要重新评估了。
首先,我国的水平,并非如外界所估计的那样弱。实际上,同任何国家一样(九十年代的俄国除外),中国的水平不断在提升,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目光来衡量中国是不对的。中国也在进步,水平也在提高。另外,中国科技水平的提高,经济水平的提高,也异乎普通国家,这一点,只要查一查中国的国际科技论文增长率和占世界的比例变化就一清二楚了。再有,由于受台独的挑衅、美国干涉的威胁,我国发展国防压力也大于普通国家。 以发动机为例,我国并未引进AL-31的生产线,未取得AL-31的生产权,但WS10A仍然成功了,而且其水平高于目前任何一款俄国AL系列发动机(在研的除外)。
以歼-10为例,我国完全自主在研发了其气动外形和结构,并完成了电传系统、综合航电等一系列研究,而这些成果的取得,从公开的材料看,与授权生产苏-27没有直接的联系。这些年,我国在各个型号上的成就,如新飞豹、L15、FC-1、歼-8F,及其相关航电、武器系统,与授权生产苏-27关系也不大。从公开的材料看,这一系列型号的成就,更多的是与歼-10项目有联系,他们更多的是歼-10成就的推广和应用,而与授权生产苏-27无太大的联系。换言之,这些年来,我国的一系列成就,多是由自主研发而来,而非来自那个处处对我国设防,动不动就高喊“中国移民吞掉西伯利亚”的饿乡。
当然,我国可能在某些方面参照了苏-27的某些技术。但这种参照,并不需要授权生产苏-27才可以获得,比如发动机,我国就没有授权生产,WS-10A仍然搞出来了。
回过来看歼-11,其最被国人关注的型号歼-11B,引人注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