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杰
中国科学院院士、全国人大代表
何杰 生卒年龄:1888-1979 籍贯:广东番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即中国科学院院士),是我国现代高等教育界的老一辈教育家和科学家。
1906年考入唐山路矿学堂(今西南交通大学,下注“*”者同),学号119。初学采矿,后改学铁道管理。1909年留学美国,在科罗拉多矿业学院学习煤矿开采工程,获采矿工程师学位,继又获理海大学研究院理科硕士学位。1914年回国,在北京大学任教授,后任北京大学地质系主任,这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地质学系。先后出版了《国立北京大学地质研究会会刊》和《国立北京大学地质学会会刊》,这些刊物也是我国地质学界较早的出版物,1920年他发起成立中国矿冶工程学会,任理事,1925年转教于天津的北洋大学(今天津大学)任矿冶系主任和教务长,一度曾任校务维持委员会主任委员,并代理校务,1931年任中山大学理学院地质系主任兼两广地质调查所所长。他很重视对国内、外新知识、新技术的引进,自己的教学讲义每年都要重新编写, 增补新资料,在他领导的广东、广西地质、矿产调查工作中收集到很多资料,两广地质调查所的矿石标本收集和标本鉴定设备已具相当高的水平,还出版了不少刊物和地质图等。1937年出版的《民国名人图鉴》记载了他的事迹。从抗战爆发到全国解放初,他曾三度在母校唐山工学院*任教授、矿冶系主任。1952年院系调整,唐院采矿系成为建立北京矿业学院(今中国矿业大学)的基础力量,何杰于是奉调到北京,筹备建立北京矿业学院,先后被任命为教务长、副院长。他曾组织人员编辑了一本《英汉矿业词汇》供教学和科研之用。“文革”后,他草拟了一份《发展我国矿业科研的意见》呈给领导部门。1978年他参加北京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是大会年龄最大的代表,1953年起他当选为北京市政协第一届委员和第二届常委委员,并以政协代表身份列席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64年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何杰在北京大学初任工程教授,后在地质学系任系主任,这是我国高等学校中成立最早的地质学系,何杰任系主任7年。主讲过的课程有:
地质学概论、经济地质学、中国矿产专论、采矿工程、钢铁专论等。他支持学生组织地质研究会和地质学会开展学术活动,并先后出版了《国立北京大学地质研究会会刊》和《国立北京大学地质学会会刊》,这些刊物是我国地质学界较早的出版物。
何杰在北大期间,曾和马寅初、胡适、王世杰、顾孟余、李四光等教授一起参加过李大钊领导的反对北洋军阀干预学校行政和克扣学校教育经费的斗争。
1925年,何杰转教于天津的北洋大学,任矿冶系主任和教务长。北洋大学是我国最早的理工科大学。在北洋大学任职期间他协助校长刘仙州进行教育改革以适应我国国情,并逐步启用本国教师。北洋大学原是省立,后改为国立,并更换校长。在改变隶属关系期间,当时的教育部任命何杰为校务维持委员会主任委员代理校务。其后茅以升任校长,何杰仍任教务长。1931年,何杰返回广州,在中山大学任理学院地质系主任兼两广地质调查所所长,为我国地质人才的培养和华南地区地质调查及矿产资源开发做出了巨大贡献。
抗日战争爆发,何杰应茅以升之邀,到刚迁到贵州平越县的母校唐山工学院*任教。1940年转到重庆大学任矿冶系主任,并兼任资源委员会采金局的金矿勘探总队长。1942年复任中山大学理学院院长兼地质系主任和两广地质调查所所长。1946年从重庆到唐山,任母校国立唐山工学院*任矿冶系主任。1947年应聘到广西大学矿冶系任教务长。桂林解放后,桂林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任命何杰为广西大学教务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何杰重返母校,任中国交通大学唐山工学院*教授、矿冶系系主任。1952年院系调整时转至中国矿业学院,先后被任命为北京矿业学院教务长、北京矿业学院副院长。他治校期间将教学、科研和生产相结合,建立各类大型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其中的矿山机械、水力采煤、重介质选矿、石墨选矿等项目以及开展群众报矿、采矿运动,对矿产调查与探矿等的研究和生产效益最为显著。他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及德智体诸方面的发展常常亲自过问,并率先垂范,积极参加校内的各种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受到师生的尊敬和爱戴。
1962年1月,我国最老的一个自然科学学术团体——中国地质学会在北京举行了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何杰被推选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介绍了解放后我国地质学科的巨大发展、成果和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巨大贡献。1964年8月,何杰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国际科学讨论会,并在会上发言,向各国科学家们描述了新中国采矿事业的发展和这方面的科学成就。
粉碎“四人帮”后,何杰草拟了《发展我国矿业科研的意见》呈送上级领导部门。他还亲赴北京,向上级建议在北京矿业学院原址成立研究生院,以培养高级矿业人才。他还积极促进中国矿业学院与美国的科罗拉多矿业学院挂钩,开展学术交流。1978年,他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时年90岁,是出席大会年龄最大的代表。方毅副总理看望了他。
何杰积极参加各种政治活动、社会活动。解放初期他就以教育界代表身份参加了天津市各界人民代表大会。1953年起当选为北京市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和第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1964年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男,1962.5-,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现任化工学院副院长。安徽省首批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安徽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获南京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日本国立山梨大学博士后。长期从事物理化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多相催化、光催化、催化新材料和表界面化学。近年来,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SCI与EI收录8篇。目前承担有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安徽省教育厅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等科研项目多项
成都理工大学地球科学院规划系副教授
男,1965.5-,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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