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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文章来源:[SouVR.com]网络收集整理 作者:Frank/Tracy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8日 点击数: 字号:

  1982.11 北京医学院、北京医科大学病理生理教研室教师
  1993.09 北京医科大学心血管基础研究所所长
  1995.08 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心血管基础研究所所长;
  2000.03 北京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兼研究生院院长、医学部主任
  2001.06 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北京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兼研究生院院长、医学部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六届副主席
  2002.12 九三学社中央主席,北京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兼研究生院院长、医学部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2003.03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北京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兼研究生院院长、医学部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2006.06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七届主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
  

常务副主席


         邓 楠:        常务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党组书记
  

1945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央委员。 196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系物理专业。1970年至1973年在陕西汉中地区劳动。历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半导体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国家科委政策研究室干部,国家科委政策局副处长、副局长,国家科委社会发展司司长。1991年11月任国家科委副主任、党组成员。1998年4月任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03年9月任科学技术部党组副书记。2004年10月起,任中国科协党组书记,2004年11月任中国科协书记处第一书记,2005年1月任中国科协副主席,2006年5月任中国科协常务副主席。
  

副主席


         韦   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
  白春礼 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科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科学院院士。
  刘   玠  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
  齐   让  中国科协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
  杨福家 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
  张启发 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
  陆延昌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协副主席。
  陈赛娟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
  赵忠贤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
  袁家军 中国科协副主席。
  栾恩杰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协副主席。
  唐启升 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
  黄伯云 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
  符淙斌 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
  谢克昌 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
  

常务委员会


   
  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领导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实施全国委员会确定的任务,批准全国委员会委员的变更或增补团体会员的接纳或退出。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也可委托副主席召集。
  常务委员会下设书记处,书记处由第一书记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人选由主席提名,经常务委员会通过。书记处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主持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
  常务委员会设置若干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协助审议需经常务委员会审定的有关事项。
  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聘请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顾问。
  

全国委员会


       全国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全国委员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领导机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国委员会召集。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其代表经全国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有关方面民主协商、选举产生。
  全国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决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和批准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指定和修改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选举产生全国委员会;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全国委员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
  全国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审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决定授予荣誉职务;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党组、书记处


         邓    楠 常务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党组书记齐 让 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
  冯长根 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程东红 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张   勤 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苑郑民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党委会专门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国科协七届二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国科协七届常委会共设12个专门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审议有关事项和开展工作。
  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机关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负责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接受专门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办公室主任由职能部门或直属单位负责人兼任。专门委员会委员可以对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协会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章程》
  (2006年5月25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学会、协会、研究会简称学会)和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组成。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由同级学会和下一级科学技术协会及基层组织组成。
  第四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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