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场集团公司
2007年10月30日,喀什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进展顺利,航管楼(塔台)、办公楼的建设项目已竣工。10月26日,喀什机场新航站楼正式开建,预计2008年年底竣工。
根据新疆机场集团公司“十一五”规划,2015年喀什机场旅客吞吐量将达到120万人次/年,高峰时期旅客流量为911人次/小时。此次喀什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计划投资16996万元,建设工期分为建设航管楼(塔台)、办公楼,建设新航站楼,改造扩充国际联检楼三个部分。其中,航管楼930平方米,办公楼2000平方米,航站楼总面积17000平方米。本次改扩建工程竣工后,喀什机场将满足规划需求,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国际机场。
随着喀什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各项目的陆续开工建设,将有效缓解喀什机场航空业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基础保障设施薄弱的矛盾,全面改善机场地面服务,为喀什机场逐步开通直飞国内航线和至周边国家的国际航线,开展客、货包机等运输业务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机场集团所代理执行定期航班的航空公司:
1.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CA)
2.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HU)
3.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SC)
4.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FM)
5.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ZH)
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MU)
7.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3U)
8.鹰联航空有限公司 (EU)
9.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 (KN)
10.阿塞拜疆航空公司 (J2)
11.塔吉克斯坦航空公司 (7J)
12.阿富汗阿里亚纳航空公司 (FG)
13.乌兹别克斯坦航空公司 (HY)
14.吉尔吉斯伊泰克航空公司 (GI)
可保障的机型: 146-300、A300/310/320/340/319、B737-300/600/700/800、B747B777、B757-200、IL76/86、ATR-72、D-329、CRJ-200;
四、新疆机场集团公司促进航空运输发展的一揽子举措
(一)针对新疆支线机场发展实际,出台优惠措施
1.凡国内航空公司夏季使用B737系列(同类)及以上机型执飞和田、阿勒泰、伊宁、那拉提、塔城、库尔勒机场时,以上机场将给予该机型起降费20%的优惠(收取80%);冬季将给予该机型起降费40%的优惠(收取60%)。
2.无论运输生产淡旺季,凡国内航空公司使用ATR72及以下支线飞机执飞塔城、库车、且末机场时,以上机场将给予该机型起降费30%的优惠(收取70%)。
(二)积极鼓励开辟国际航线,坚决支持国内外航空公司培育航空运输市场
1.无论国内外航空公司,凡新开辟中亚及飞行时间5小时以内的国际航线,第一年前半年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免收机场起降费,后半年按照50%收取起降费;第二年起正常收取相关起降费用。
2.无论国内外航空公司,凡新开辟欧洲、日本、韩国、东南亚各国及飞行时间超过5小时的国际航线,第一年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免收起降费,第二年优惠50%的起降费,第三年起正常收取相关起降费用。
3.凡航空公司在原有的国际航线上新增加航班,每增加1班均优惠20%的起降费。
4.货运航班待国家新标准下发后也给予适当优惠。
2008年2月2日
新疆机场集团客户服务部
根据新疆机场集团公司“十一五”规划,2015年喀什机场旅客吞吐量将达到120万人次/年,高峰时期旅客流量为911人次/小时。此次喀什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计划投资16996万元,建设工期分为建设航管楼(塔台)、办公楼,建设新航站楼,改造扩充国际联检楼三个部分。其中,航管楼930平方米,办公楼2000平方米,航站楼总面积17000平方米。本次改扩建工程竣工后,喀什机场将满足规划需求,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国际机场。
随着喀什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各项目的陆续开工建设,将有效缓解喀什机场航空业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基础保障设施薄弱的矛盾,全面改善机场地面服务,为喀什机场逐步开通直飞国内航线和至周边国家的国际航线,开展客、货包机等运输业务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机场集团所代理执行定期航班的航空公司:
1.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CA)
2.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HU)
3.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SC)
4.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FM)
5.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ZH)
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MU)
7.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3U)
8.鹰联航空有限公司 (EU)
9.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 (KN)
10.阿塞拜疆航空公司 (J2)
11.塔吉克斯坦航空公司 (7J)
12.阿富汗阿里亚纳航空公司 (FG)
13.乌兹别克斯坦航空公司 (HY)
14.吉尔吉斯伊泰克航空公司 (GI)
可保障的机型: 146-300、A300/310/320/340/319、B737-300/600/700/800、B747B777、B757-200、IL76/86、ATR-72、D-329、CRJ-200;
四、新疆机场集团公司促进航空运输发展的一揽子举措
(一)针对新疆支线机场发展实际,出台优惠措施
1.凡国内航空公司夏季使用B737系列(同类)及以上机型执飞和田、阿勒泰、伊宁、那拉提、塔城、库尔勒机场时,以上机场将给予该机型起降费20%的优惠(收取80%);冬季将给予该机型起降费40%的优惠(收取60%)。
2.无论运输生产淡旺季,凡国内航空公司使用ATR72及以下支线飞机执飞塔城、库车、且末机场时,以上机场将给予该机型起降费30%的优惠(收取70%)。
(二)积极鼓励开辟国际航线,坚决支持国内外航空公司培育航空运输市场
1.无论国内外航空公司,凡新开辟中亚及飞行时间5小时以内的国际航线,第一年前半年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免收机场起降费,后半年按照50%收取起降费;第二年起正常收取相关起降费用。
2.无论国内外航空公司,凡新开辟欧洲、日本、韩国、东南亚各国及飞行时间超过5小时的国际航线,第一年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免收起降费,第二年优惠50%的起降费,第三年起正常收取相关起降费用。
3.凡航空公司在原有的国际航线上新增加航班,每增加1班均优惠20%的起降费。
4.货运航班待国家新标准下发后也给予适当优惠。
2008年2月2日
新疆机场集团客户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