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Anshan Iron and Steel Group Corporation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总部坐落在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地区铁矿石资源丰富,己探明的铁矿石储量约占全国储量的四分之一。周围还蕴藏着丰富的菱镁石矿、石灰石矿、粘土矿、锰矿等,为黑色冶金提供了难得的辅助原料。中长铁路和沈大高速公路穿过市区,大连港、营口港、鲅鱼圈港与海内外相通,交通运输条件便利。
鞍钢始建于 1916 年,前身是日伪时期的鞍山制铁所和昭和制钢所。 1948 年鞍山钢铁公司成立,1949年7月9日,鞍钢正式开工恢复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生产,成为新中国最早恢复和建设起来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揭开了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的崭新一页,被誉为共和国钢铁工业的“长子”、共和国钢铁工业的“摇篮”。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鞍钢己形成从采矿、选矿、炼铁、炼钢到轧钢综合配套,以及焦化、耐火、动力、运输、冶金机械、建设、技术研发、设计、自动化、综合利用等辅助单位组成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能够生产 700 多个品种、 25000 多个规格的钢铁产品。形成年生产铁 1600 万吨,钢 1600 万吨,钢材 1500 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生产布局已经由鞍山发展到辽宁省内“三大基地”直至华北和西南地区,产业链体系由立足国内发展到全球化布局。60年来,鞍钢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累计生产钢3.81亿吨、铁3.75亿吨、钢材2.77亿吨;上缴利税1245亿元,均居全国钢铁企业之首。鞍钢累计向祖国各地输送了近6万名优秀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为各地培养了11万余名各类人才。
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俄国战败后签订了《朴茨茅斯和约》,日本夺取了原由俄国控制的长春至大连之间的南满铁路和旅大租借地。
1906年,日本为加强对东北的政治和经济侵略,于大连设立了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作为在经济上侵略中国东北地区的大本营。
1909年8月,满铁派人对鞍山地区进行非法的秘密探矿,先后调查了铁石山、西鞍山、东鞍山、大孤山、樱桃园、关门山、小岭子、弓长岭等十余座铁矿山,并发现了大石桥菱镁矿、烟台粘土矿等资源,发现鞍山地区是开矿建厂冶炼钢铁的宝地。
于是满铁总裁中村雄次郎提出掠夺鞍山地区钢铁资源的计划,由大汉奸于冲汉和日本人镰田弥助出面,组建中日合办振兴铁矿无限公司。
1916年7月中日合办振兴铁矿无限公司总局在奉天成立,资本14万日元,名义上中日投资各半,实则由满铁全额出资。在千山设采矿总局,两年后总局迁鞍山。1917年获得了大孤山、樱桃园、东鞍山、西鞍山、王家堡子、对面山、关门山、小岭子、铁石山等8个矿区的开采权。其总面积达14578亩。1921年又获得的白家堡子、一担山、新关门山等3个矿区的开采权。仅在1926年—1933 年采量480万吨。该总局经营到1940年宣布解散,并入昭和制钢所。
1916年满铁在办公司的同时开始鞍山制铁所的建厂工作。1916年,日本政府批准建立鞍山制铁所,1917年4月3日举行“地镇祭”, 动工修建高炉。1918年5月15日,“鞍山制铁所”正式成立,八田郁太郎任鞍山制铁所所长,建厂工程大部分在年底完成。1919年3月,炼焦厂开始生产焦炭。4月29日,1号高炉点火,标志鞍山制铁所正式投产。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占领了东北全境。1933年,日本政府在军部支持下,将原定在朝鲜兴建的昭和制钢所改迁鞍山,由满铁全额出资,在鞍山制铁所已有基础上,兴建制钢厂、轧材厂,成为钢铁联合企业。株式会社鞍山昭和制钢所为日本法人,属满铁的子会社,社长为伍堂卓雄。昭和制钢所成立前与满铁签订了继续雇用原鞍山制铁所全部工作人员的协议,从而兼并了鞍山制铁所。1936年6月4日,振兴公司将大孤山等11个矿区的矿业权租给昭和制铁所直接从事开采。1937年7月1日,昭和制钢所接管了振兴公司的产权债务。1940年12月7日,昭和制钢所办完了矿转让手续,彻底兼并了振兴铁矿无限公司,形成了采矿、选矿、炼铁、轧钢的连续生产作业系统。
随着日本军备规模的扩大,鞍钢的生产规模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到1941年,已经具备年产生铁250万吨、钢锭130万吨、钢材75万吨的能力。其钢铁生产能力占日本控制的总生产能力的28.4%,规模仅次于九州的八幡制铁所(今天的新日铁)。当时满洲国另外一个钢铁生产企业——本溪湖煤钢会社(隶属于日本大仓财阀),规模仅相当于昭和制钢所的三分之一。
到1943年,昭和制钢所的生产能力达到最高,当年生产铁130万吨、钢84.3万吨、钢材49.5万吨。据《鞍山志•鞍钢卷》记载:“1935年—1945年,昭和制钢所及满洲制铁会社鞍山工厂累计生产生铁905.6万吨、钢547.4万吨、钢材327.8万吨。
昭和制钢所的一些主要数据:
一、高炉
到1944年,已经有9座高炉,使用还原焙烧法。
1号高炉,第三代,1932年建,主要部件为德国德马克公司制造,年产能力70万吨生铁
2号高炉,第三代,1935年建,主要部件为德国德马克公司制造,年产能力70万吨生铁
3号高炉,第二代,1930年建,主要部件为美国GE公司制造,年产能力80万吨生铁
4号高炉,第一代,1937年建,主要部件为德国德马克公司和AEG公司制造,年产能力70万吨生铁
5号高炉,第一代,1938年建,自建,年产能力100万吨生铁
6号高炉,第一代,1938年建,自建,年产能力100万吨生铁
7号高炉,第一代,1939年建,自建,年产能力100万吨生铁
8号高炉,第一代,1939年建,自建,年产能力100万吨生铁
9号高炉,第一代,1943年建,自建,年产能力25万吨生铁
(年产能力是在使用抚顺煤——所谓“标准东洋煤”——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理想产量。实际由于煤炭供应和生产问题,各高炉均未达到过最高产量)
二、炼钢
当时的炼钢技术按设备可分为单独炼钢法和合并炼钢法。单独炼钢法分平炉法(又包括酸性平炉法和碱性平炉法)、转炉法、电炉法、坩埚炉法。合并炼钢法分酸性转炉与预备精炼炉两种,分别结合固定式平炉、倾动式平炉和塔尔波特式平炉,一共有六种。由于鞍山铁矿品位问题,只能使用预备精炼炉和倾动式平炉合并法。按原料供应,可分为生铁+废钢、生铁+矿石、废钢三种。鞍山制铁所使用生铁矿石法。
第一炼钢厂:600吨混铁炉1座、300吨精炼炉3座、150吨平炉2座、100吨平炉4座,年产能力钢锭58万吨。
第二炼钢厂:600吨混铁炉2座、300吨精炼炉4座、150吨平炉62座,年产能力钢锭75万吨。
钢锭需要加工成钢材。炼钢厂的配套工厂包括两个初轧厂(年产钢材能力106万吨)、大型厂(年产钢材能力20万吨,包括铁轨、特殊型钢)、两个小型厂(年产钢材能力17万吨,主要是钢管和线材)、薄板厂(年产能力4万吨)、中板厂(年产能力7万吨)。此外还有煤气发生炉8座。主要设备为德国克虏伯、AEG、德马克公司、日本神户制钢生产。
三、矿山:
鞍山地区的矿山储量为贫矿427.6亿吨,富矿1.6亿吨。主要矿山为弓厂岭、大孤山、樱桃园,其他铁矿13处。采矿能力为年产300万吨。
四、配套工厂:
火力发电所,10000kW和18000kW发电机组各两套,美国GE公司生产;25000kW发电机组一套,德国德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总部坐落在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地区铁矿石资源丰富,己探明的铁矿石储量约占全国储量的四分之一。周围还蕴藏着丰富的菱镁石矿、石灰石矿、粘土矿、锰矿等,为黑色冶金提供了难得的辅助原料。中长铁路和沈大高速公路穿过市区,大连港、营口港、鲅鱼圈港与海内外相通,交通运输条件便利。
鞍钢始建于 1916 年,前身是日伪时期的鞍山制铁所和昭和制钢所。 1948 年鞍山钢铁公司成立,1949年7月9日,鞍钢正式开工恢复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生产,成为新中国最早恢复和建设起来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揭开了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的崭新一页,被誉为共和国钢铁工业的“长子”、共和国钢铁工业的“摇篮”。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鞍钢己形成从采矿、选矿、炼铁、炼钢到轧钢综合配套,以及焦化、耐火、动力、运输、冶金机械、建设、技术研发、设计、自动化、综合利用等辅助单位组成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能够生产 700 多个品种、 25000 多个规格的钢铁产品。形成年生产铁 1600 万吨,钢 1600 万吨,钢材 1500 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生产布局已经由鞍山发展到辽宁省内“三大基地”直至华北和西南地区,产业链体系由立足国内发展到全球化布局。60年来,鞍钢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累计生产钢3.81亿吨、铁3.75亿吨、钢材2.77亿吨;上缴利税1245亿元,均居全国钢铁企业之首。鞍钢累计向祖国各地输送了近6万名优秀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为各地培养了11万余名各类人才。
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俄国战败后签订了《朴茨茅斯和约》,日本夺取了原由俄国控制的长春至大连之间的南满铁路和旅大租借地。
1906年,日本为加强对东北的政治和经济侵略,于大连设立了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作为在经济上侵略中国东北地区的大本营。
1909年8月,满铁派人对鞍山地区进行非法的秘密探矿,先后调查了铁石山、西鞍山、东鞍山、大孤山、樱桃园、关门山、小岭子、弓长岭等十余座铁矿山,并发现了大石桥菱镁矿、烟台粘土矿等资源,发现鞍山地区是开矿建厂冶炼钢铁的宝地。
于是满铁总裁中村雄次郎提出掠夺鞍山地区钢铁资源的计划,由大汉奸于冲汉和日本人镰田弥助出面,组建中日合办振兴铁矿无限公司。
1916年7月中日合办振兴铁矿无限公司总局在奉天成立,资本14万日元,名义上中日投资各半,实则由满铁全额出资。在千山设采矿总局,两年后总局迁鞍山。1917年获得了大孤山、樱桃园、东鞍山、西鞍山、王家堡子、对面山、关门山、小岭子、铁石山等8个矿区的开采权。其总面积达14578亩。1921年又获得的白家堡子、一担山、新关门山等3个矿区的开采权。仅在1926年—1933 年采量480万吨。该总局经营到1940年宣布解散,并入昭和制钢所。
1916年满铁在办公司的同时开始鞍山制铁所的建厂工作。1916年,日本政府批准建立鞍山制铁所,1917年4月3日举行“地镇祭”, 动工修建高炉。1918年5月15日,“鞍山制铁所”正式成立,八田郁太郎任鞍山制铁所所长,建厂工程大部分在年底完成。1919年3月,炼焦厂开始生产焦炭。4月29日,1号高炉点火,标志鞍山制铁所正式投产。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占领了东北全境。1933年,日本政府在军部支持下,将原定在朝鲜兴建的昭和制钢所改迁鞍山,由满铁全额出资,在鞍山制铁所已有基础上,兴建制钢厂、轧材厂,成为钢铁联合企业。株式会社鞍山昭和制钢所为日本法人,属满铁的子会社,社长为伍堂卓雄。昭和制钢所成立前与满铁签订了继续雇用原鞍山制铁所全部工作人员的协议,从而兼并了鞍山制铁所。1936年6月4日,振兴公司将大孤山等11个矿区的矿业权租给昭和制铁所直接从事开采。1937年7月1日,昭和制钢所接管了振兴公司的产权债务。1940年12月7日,昭和制钢所办完了矿转让手续,彻底兼并了振兴铁矿无限公司,形成了采矿、选矿、炼铁、轧钢的连续生产作业系统。
随着日本军备规模的扩大,鞍钢的生产规模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到1941年,已经具备年产生铁250万吨、钢锭130万吨、钢材75万吨的能力。其钢铁生产能力占日本控制的总生产能力的28.4%,规模仅次于九州的八幡制铁所(今天的新日铁)。当时满洲国另外一个钢铁生产企业——本溪湖煤钢会社(隶属于日本大仓财阀),规模仅相当于昭和制钢所的三分之一。
到1943年,昭和制钢所的生产能力达到最高,当年生产铁130万吨、钢84.3万吨、钢材49.5万吨。据《鞍山志•鞍钢卷》记载:“1935年—1945年,昭和制钢所及满洲制铁会社鞍山工厂累计生产生铁905.6万吨、钢547.4万吨、钢材327.8万吨。
昭和制钢所的一些主要数据:
一、高炉
到1944年,已经有9座高炉,使用还原焙烧法。
1号高炉,第三代,1932年建,主要部件为德国德马克公司制造,年产能力70万吨生铁
2号高炉,第三代,1935年建,主要部件为德国德马克公司制造,年产能力70万吨生铁
3号高炉,第二代,1930年建,主要部件为美国GE公司制造,年产能力80万吨生铁
4号高炉,第一代,1937年建,主要部件为德国德马克公司和AEG公司制造,年产能力70万吨生铁
5号高炉,第一代,1938年建,自建,年产能力100万吨生铁
6号高炉,第一代,1938年建,自建,年产能力100万吨生铁
7号高炉,第一代,1939年建,自建,年产能力100万吨生铁
8号高炉,第一代,1939年建,自建,年产能力100万吨生铁
9号高炉,第一代,1943年建,自建,年产能力25万吨生铁
(年产能力是在使用抚顺煤——所谓“标准东洋煤”——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理想产量。实际由于煤炭供应和生产问题,各高炉均未达到过最高产量)
二、炼钢
当时的炼钢技术按设备可分为单独炼钢法和合并炼钢法。单独炼钢法分平炉法(又包括酸性平炉法和碱性平炉法)、转炉法、电炉法、坩埚炉法。合并炼钢法分酸性转炉与预备精炼炉两种,分别结合固定式平炉、倾动式平炉和塔尔波特式平炉,一共有六种。由于鞍山铁矿品位问题,只能使用预备精炼炉和倾动式平炉合并法。按原料供应,可分为生铁+废钢、生铁+矿石、废钢三种。鞍山制铁所使用生铁矿石法。
第一炼钢厂:600吨混铁炉1座、300吨精炼炉3座、150吨平炉2座、100吨平炉4座,年产能力钢锭58万吨。
第二炼钢厂:600吨混铁炉2座、300吨精炼炉4座、150吨平炉62座,年产能力钢锭75万吨。
钢锭需要加工成钢材。炼钢厂的配套工厂包括两个初轧厂(年产钢材能力106万吨)、大型厂(年产钢材能力20万吨,包括铁轨、特殊型钢)、两个小型厂(年产钢材能力17万吨,主要是钢管和线材)、薄板厂(年产能力4万吨)、中板厂(年产能力7万吨)。此外还有煤气发生炉8座。主要设备为德国克虏伯、AEG、德马克公司、日本神户制钢生产。
三、矿山:
鞍山地区的矿山储量为贫矿427.6亿吨,富矿1.6亿吨。主要矿山为弓厂岭、大孤山、樱桃园,其他铁矿13处。采矿能力为年产300万吨。
四、配套工厂:
火力发电所,10000kW和18000kW发电机组各两套,美国GE公司生产;25000kW发电机组一套,德国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