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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文章来源:[SouVR.com]网络收集整理 作者:Frank/Tracy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7日 点击数: 字号:
成飞(集团)公司


基本概述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成飞(集团)公司,代号132厂,是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直属特大型企业,是我国研制、生产歼击机的重要基地。坐落于成都市西郊黄田坝,拥有综合性机场和专用公路、铁路货运线,紧邻成都火车货运西站,交通运输十分便利,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公司占地近500万平方米;在册职工14000多名,其中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约占三分之一,形成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专业化的航空人才队伍。从1978年起,公司连续多年保持盈利,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中国企业形象AAA级企业和首届中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获奖单位等荣誉称号。


主导产品

  成飞集团的产品线包括军品和民品两大门类。
  民品主要有飞机零部件转包,包括为波音、空客、麦道和法国达索提供民用飞机的零部件,此外还涉及摩托车、洗衣机、汽车模具、柴油电喷、磁悬浮列车等。
  军品主要是歼击机和教练机。先后研制了歼5、歼教5、歼7、歼教7、歼10、枭龙等。


发展历程

  1956年4月,根据中苏两国政府签订的苏联援助中国156项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议,两国政府正式签订了苏联第二批援建我国航空工业19项的协议书,132厂建设项目是其中之一。同年5月,第二机械工业部指示,新的歼击机制造厂代号为132厂。12月,国家建委正式批准132厂的厂址在成都温江黄田坝。1958年7月,第一机械工业部第四总局通知132厂第二厂名为“峨嵋机械厂”。10月18日,132厂正式动工兴建。
  1959年5月,遵照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废除“一长制”的决定,工厂开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61年,根据歼5甲型飞机试生产的需要,工厂建立了“四师一长”、“两级管理两级核算”的行政管理体制,即在工厂设立总工艺师、总机动师、总冶金师、总检验师和生产长;厂、车间二级管理、两级核算。该管理体制对工厂顺利完成歼5甲型飞机和歼教5型飞机的试生产任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62年,部颁发了总会计师试行工作条例,工厂开始实行以总会计师为首的经济责任制。
  1964年10月,132厂基本建成,全厂占地面积507.4公顷,房屋建筑面积300525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3349台/件,总投资1.8亿元人民币,职工10485人。11月,歼5甲飞机首飞成功,至此,国内第一架自行测绘设计试制的高亚音速全天候歼击机在132厂诞生。1966年5月,工厂自行改型设计的首架歼击教练机——歼教5型机成功首飞,工厂的军品生产由测绘仿制转变为改型试制。
  1965年6月,三机部指示132厂在进行歼5甲型机批生产和歼教5型机改型设计的同时,开展试制歼7型飞机的工作,并决定对132厂进行技术改造。1966年,工厂进行了第一次技术改造,于1968年底基本完成,总投资386万元,具备了生产歼7飞机的能力。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由于厂内群众组织纷纷“夺权”,厂党委和行政管理机构处于瘫痪与半瘫痪状之中。
  1967年3月,根据中央军委指示,132厂成立第一届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工厂权力,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2月,工厂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革委会一元化领导。期间,大部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被下放车间劳动。这一举动,造成了工厂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严重混乱。由于厂内武斗和派性纷争不断,工厂局势长期处于混乱之中,企业连年亏损,成为全国闻名的“老大难”单位,1966年至1976年,工厂累计亏损高达5815万元。1972年,132厂成立厂临时党委,结束了军事编制管理。
  1976年,党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132厂开始了从恢复、整顿到全面发展的新时期。1978年,工厂革委会撤消,恢复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同时对产品质量和企业内部管理进行了恢复性整顿。厂临时党委对全厂体制机构进行了调整,设立了装配、机加、钣金钳焊、锻铸、工装、机动等6个分厂和试飞站,实行厂部、分厂、车间、工段四级管理。工厂的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以科研和生产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1970年3月,歼7I型飞机成功首飞,1975年歼7II型飞机设计定型,第三机械工业部将其作为新一代机种被列入航空工业发展规划,工厂为适应大上歼7飞机的需要,开始对工厂进行全面技术改造。至1985年,全厂共建成厂房面积80642平方米,新增设备1045台,综合生产能力接近年产歼7飞机200架的水平,比改造前提高了150%。1978年12月30日,经过整整10年的研制,歼7I型飞机的改进型歼7II型飞机终于成功飞上了蓝天。
  1979年,132厂以成都飞机公司的名义对外开放,工厂的军品生产开始由军援转向外贸出口,产品结构由单一的军品生产逐步向军民结合多品种生产方向发展。12月,工厂成立了民品办公室,统一负责全厂民品生产和开发工作,支柱民品摩托车的生产也初具规模。1980年,经三机部批准实行厂内经济责任制,工厂经营管理开始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
  1982年,航空工业开展全面整顿,132厂被列为第一批重点整顿企业。在全面整顿过程中,132厂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了经济核算制和经济责任制,加强计划管理,扩大了工装、机加、民品、锻铸四个分厂的权限,开始形成生产经营、独立核算实体,调整人员构成比例,实行定员定编。
  1984年,国务院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和试行厂长负责制的要求,132厂被确定为航空工业部的试点单位。5月,国防科工委明确了新歼击机总体设计单位定点611研究所,新歼击机制造单位定点132厂。10月,部以航计函(1984)1216号文确定132厂和611所组成科研生产联合体,名称为“成都飞机发展中心”。工厂结合“对外开放、对内搞活”、“保军转民”、“转轨变型”的方针,对企业内部的经济管理体制逐步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8个分厂级单位陆续调整为14个专业厂。为适应军品生产的需要和进入国际市场,工厂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加快新机研制速度,先后研制生产了歼7A型、歼7IIA型、歼7B型、歼7M型、歼7III型等型号的飞机,并出口到10多个国家。1984年研制生产的歼7M型飞机,成为当时我国最先进的轻型歼击机之一,并摘取了我国大型复杂武器装备第一枚金牌。
  1985年,公司初步建立了军品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军机产品形成了近期、中期、长期三个层次,低、中、高三个档次的格局,产值、利润达历史最高水平,成飞公司进入了军品生产的鼎盛时期。公司还不断挖掘潜力,开发新的支柱民品,初步确定了轻型汽车、摩托车、干洗机、千斤顶、铝门窗、板式家具连接件和模具加工为企业的支柱民品。
  1986年,工厂第二厂名变更为“航空工业部成都飞机公司”。随着国家战略方针的调整,公司军品任务陡然下降了66%,面对困境,公司开始实施“军转民、内转外”的战略转变,至此,成飞公司开始了第二次艰苦创业。
  1987年,公司组建了千斤顶厂、干洗机厂、摩托车发动机厂、模具厂、型架夹具厂和起落架液压附件厂,初步为军民品分线生产、分线管理创造了条件。成飞汽车模具中心的建立被纳入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工厂被列为全国19家摩托车生产点之一。
  1988年,公司开始涉足国际民机转包生产领域,与美国麦道公司签订了转包生产MD80机头的合同。汽车模具制造中心开始实施第一阶段的技术改造工程,由此,工厂的民品生产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公司为西南轻型汽车联营公司总装定点厂。12月,汽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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