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是负责面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务员、委属单位部分干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有关干部开展教育培训,并指导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的专业化干部培训机构。
培训中心前身是1983年成立的“国家计划委员会全国计划干部培训中心”。2003年经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复改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培训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事部门研究制定委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培训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实施委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岗位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
2、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干部,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研讨,促进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工作思路的制订与实施。
3、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有关工作领域的干部,围绕有关专项工作和政策措施,开展专题培训和研讨。
4、开展干部培训工作实践与理论的研究探索。
5、指导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6、兼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国际合作培训和研讨。
7、利用网络、卫星远程手段开展干部培训。
8、面向社会开展多种类、规范化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培训中心共内设8个部门,下属5个经济实体。
一、办公室(人事处)
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和协调中心行政管理、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信访、后勤服务工作;会同中心研究与发展部和其它部门起草中心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会同中心机关培训部经办每年一次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工作研究班会务工作。
二、委机关培训部
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事司及机关党委,起草委机关公务员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会同或配合委人事司及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委机关公务员各类培训活动;负责联系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培训部门;会同中心有关部门进行系统培训业务统计工作;起草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培训工作要点及年度总结和有关上报材料。
三、研究与发展部
负责对中心总体业务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研究当前国际国内培训教育工作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的创新与进展;研究提出改善和加强系统业务指导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进行与国家有关部门、有关组织、有关地方、有关企业和有关境外机构开展合作培训项目的前期策划;根据中心领导要求,组织新开发培训项目签约以及项目实施工作;会同中心有关部门负责涉及中心品牌的培训课件开发及专门教材、参考资料等编制工作。
四、系统培训一部
主要负责联系、服务和协调全国发展改革培训系统涉及国内合作的有关事宜。协调组建并指导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地方培训基地的发展,负责会同地方共同策划和制定相关计划开展系统内有关培训活动,协助地方培训中心做好由地方举办的有关培训班内容策划、邀请高质量师资等工作。按照中心规定及其授权,负责与地方培训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在当地面向社会的培训项目开发和服务协调工作。
五、系统培训二部
主要负责涉及有关发展规划和计划、投融资及外资利用、节能减排及气候变化、工农业结构调整及高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业及贸易、社会发展、价格管理、体制改革、法律法规等领域面向社会(企业)开展的培训项目开发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照中心规定及其授权,负责联系有关合作机构做好培训项目的策划、联系、协调以及相关项目计划的实施监督工作。
六、国际合作培训部(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编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引进国外智力和国际合作培训年度计划,并负责有关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委外事司、人事司及其它司局办理出国团组的有关手续和出国前预培训等工作;负责协调提交委内出国团组的出国考察报告;负责联系国家外国专家局,承担委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和协调中心外事工作。
七、网络教育培训部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和面向社会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培训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必要时会同中心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负责培训中心计算机等设备的采购和配置以及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培训中心局域网和门户网站的技术支持和日常维护;会同中心有关部门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定期提供有关中心活动的信息及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开展培训报名注册、收费等服务;负责编制相关专业性培训资料和课件。
八、社会教育培训部
负责制定面向社会的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星远程培训教育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归口联系系统内地方培训机构开发和实施卫星远程教育培训项目;归口联系具有培训资质的部门和机构,开展有关执业资格培训;会同有关部门与有关高等院校合作开发各类学历教育培训;负责协调、组织和管理国宏教育培训中心的日常工作和开发经营活动。
下属经济实体
北京国宏宾馆有限公司
北京新视野科贸发展中心
北京金东方国际教育文化交流中心
北京国鸿盛世影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国宏经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国宏教育培训中心(民办教育独立法人单位)
培训中心前身是1983年成立的“国家计划委员会全国计划干部培训中心”。2003年经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复改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培训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事部门研究制定委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培训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实施委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岗位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
2、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干部,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研讨,促进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工作思路的制订与实施。
3、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有关工作领域的干部,围绕有关专项工作和政策措施,开展专题培训和研讨。
4、开展干部培训工作实践与理论的研究探索。
5、指导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6、兼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国际合作培训和研讨。
7、利用网络、卫星远程手段开展干部培训。
8、面向社会开展多种类、规范化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培训中心共内设8个部门,下属5个经济实体。
一、办公室(人事处)
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和协调中心行政管理、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信访、后勤服务工作;会同中心研究与发展部和其它部门起草中心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会同中心机关培训部经办每年一次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工作研究班会务工作。
二、委机关培训部
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事司及机关党委,起草委机关公务员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会同或配合委人事司及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委机关公务员各类培训活动;负责联系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培训部门;会同中心有关部门进行系统培训业务统计工作;起草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培训工作要点及年度总结和有关上报材料。
三、研究与发展部
负责对中心总体业务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研究当前国际国内培训教育工作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的创新与进展;研究提出改善和加强系统业务指导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进行与国家有关部门、有关组织、有关地方、有关企业和有关境外机构开展合作培训项目的前期策划;根据中心领导要求,组织新开发培训项目签约以及项目实施工作;会同中心有关部门负责涉及中心品牌的培训课件开发及专门教材、参考资料等编制工作。
四、系统培训一部
主要负责联系、服务和协调全国发展改革培训系统涉及国内合作的有关事宜。协调组建并指导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地方培训基地的发展,负责会同地方共同策划和制定相关计划开展系统内有关培训活动,协助地方培训中心做好由地方举办的有关培训班内容策划、邀请高质量师资等工作。按照中心规定及其授权,负责与地方培训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在当地面向社会的培训项目开发和服务协调工作。
五、系统培训二部
主要负责涉及有关发展规划和计划、投融资及外资利用、节能减排及气候变化、工农业结构调整及高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业及贸易、社会发展、价格管理、体制改革、法律法规等领域面向社会(企业)开展的培训项目开发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照中心规定及其授权,负责联系有关合作机构做好培训项目的策划、联系、协调以及相关项目计划的实施监督工作。
六、国际合作培训部(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编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引进国外智力和国际合作培训年度计划,并负责有关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委外事司、人事司及其它司局办理出国团组的有关手续和出国前预培训等工作;负责协调提交委内出国团组的出国考察报告;负责联系国家外国专家局,承担委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和协调中心外事工作。
七、网络教育培训部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和面向社会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培训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必要时会同中心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负责培训中心计算机等设备的采购和配置以及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培训中心局域网和门户网站的技术支持和日常维护;会同中心有关部门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定期提供有关中心活动的信息及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开展培训报名注册、收费等服务;负责编制相关专业性培训资料和课件。
八、社会教育培训部
负责制定面向社会的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星远程培训教育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归口联系系统内地方培训机构开发和实施卫星远程教育培训项目;归口联系具有培训资质的部门和机构,开展有关执业资格培训;会同有关部门与有关高等院校合作开发各类学历教育培训;负责协调、组织和管理国宏教育培训中心的日常工作和开发经营活动。
下属经济实体
北京国宏宾馆有限公司
北京新视野科贸发展中心
北京金东方国际教育文化交流中心
北京国鸿盛世影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国宏经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国宏教育培训中心(民办教育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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