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经济开发区
有预算单位和工程项目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进行审核、支付、监督,对各预算单位支出总帐和分类帐进行会计核算,分帐管理各类支出。
6、建设局。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和管理、招投标、拆迁、施工安全管理、水务、燃气、热力、公共客运、市政设施、城市防洪、排水、供水、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地震、气象、交通运输、园区内道路建设及养护、路政管理、房产管理等工作。
7、经济发展服务局。负责投资项目审批、综合计划、发展与改革、企业管理与服务、金融、经贸、外经外贸外资、统计与分析、物价管理、商业流通等工作。
8、社会发展保障局。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防疫、食品药品监督、畜牧、残疾人权利保障、农业农村、经管、农机、林业、水利等工作。
9、港台招商局。负责专业招商、对台、侨联工作。
10、招商综合局。负责专业招商工作。
11、招商促进局。负责专业招商 。
12、国际招商局。负责专业招商工作;
13、江南招商局。负责专业招商工作、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
14、招商服务局。负责专业招商。
15、招商事务局。主要负责制定开发区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与协调、招商项目的评审论证、项目推进的跟踪服务、综合协调、统计调度、招商引资考核、大厅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入园项目前期有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16、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中心(加挂科技局的牌子)。主要负责科技、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及培植工作。
17、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开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开发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检查、指导、监督、考核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开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指导和计划生育药具发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病残儿的鉴定工作;负责开发区二孩生育审批和开发区计划生育政策、奖励的落实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1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拟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检查督促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9、外事与侨务办公室。负责外事、侨务工作。
6、建设局。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和管理、招投标、拆迁、施工安全管理、水务、燃气、热力、公共客运、市政设施、城市防洪、排水、供水、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地震、气象、交通运输、园区内道路建设及养护、路政管理、房产管理等工作。
7、经济发展服务局。负责投资项目审批、综合计划、发展与改革、企业管理与服务、金融、经贸、外经外贸外资、统计与分析、物价管理、商业流通等工作。
8、社会发展保障局。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防疫、食品药品监督、畜牧、残疾人权利保障、农业农村、经管、农机、林业、水利等工作。
9、港台招商局。负责专业招商、对台、侨联工作。
10、招商综合局。负责专业招商工作。
11、招商促进局。负责专业招商 。
12、国际招商局。负责专业招商工作;
13、江南招商局。负责专业招商工作、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
14、招商服务局。负责专业招商。
15、招商事务局。主要负责制定开发区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与协调、招商项目的评审论证、项目推进的跟踪服务、综合协调、统计调度、招商引资考核、大厅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入园项目前期有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16、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中心(加挂科技局的牌子)。主要负责科技、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及培植工作。
17、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开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开发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检查、指导、监督、考核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开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指导和计划生育药具发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病残儿的鉴定工作;负责开发区二孩生育审批和开发区计划生育政策、奖励的落实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1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拟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检查督促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9、外事与侨务办公室。负责外事、侨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