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保护区
海洋保护区(marine preserve)又称海洋自然保护区,是指以保护海洋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为目的,依法对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包括保护对象在内的海域、海岸、河口湿地、岛屿及其他需要加以特殊保护的海域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海洋保护区的概念是于1962年世界国家公园大会(world Conference of National Parks)首次被提出。
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将海洋保护区界定为:“潮间或低潮地带的任何区域,连同所覆盖的水域及相关植物、动物、历史和文化特点,以法律和其它有效手段加以保留,以保护部分或全部封闭环境"(Kelleher&Kenchington,1991)。目前世界各国对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定义和分类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多数国家按国际惯例将建于海岛、沿岸、海域的保护区均称为海洋自然保护区;而少数国家只把建于海上的保护区定义为海洋自然保护区。另外国际上对海洋类型的海洋自然保护区名称也多样化,如国家公园,海洋公园,海洋保护区,海滨、海岸、沿海、河口或沼泽保护区等等。目前,世界上己建的海洋生物保护区有河口型(Estuaries),珊瑚礁型(Coral reefs)、海洋型(Marine)、岛礁型(Islands reefs)和海岸型(Littorals)等五种类型,保护的对象各不相同。目前,我国海洋管理部门和大多数学者认可的海洋自然保护区定义是:“是指以海洋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为目的,依法把包括保护对象在内的一定面积的海岸、河口、岛屿、湿地或海域划出来,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将海洋保护区界定为:“潮间或低潮地带的任何区域,连同所覆盖的水域及相关植物、动物、历史和文化特点,以法律和其它有效手段加以保留,以保护部分或全部封闭环境"(Kelleher&Kenchington,1991)。目前世界各国对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定义和分类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多数国家按国际惯例将建于海岛、沿岸、海域的保护区均称为海洋自然保护区;而少数国家只把建于海上的保护区定义为海洋自然保护区。另外国际上对海洋类型的海洋自然保护区名称也多样化,如国家公园,海洋公园,海洋保护区,海滨、海岸、沿海、河口或沼泽保护区等等。目前,世界上己建的海洋生物保护区有河口型(Estuaries),珊瑚礁型(Coral reefs)、海洋型(Marine)、岛礁型(Islands reefs)和海岸型(Littorals)等五种类型,保护的对象各不相同。目前,我国海洋管理部门和大多数学者认可的海洋自然保护区定义是:“是指以海洋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为目的,依法把包括保护对象在内的一定面积的海岸、河口、岛屿、湿地或海域划出来,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