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结构
基金会首届名誉会长是前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会长是前全国政协副主席王首道;第二届会长是前国务院副总理、前全国政协副主席谷牧;第三届会长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常务副会长是国家人口计生委原副主任吴景春,副会长兼秘书长苗霞。 2004年11月19日,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章程》和基金会组织程序,顺利进行了第四届理事会的换届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为第四届基金会名誉理事长,苗霞任理事长兼秘书长,高静山、于德惠任副理事长。 法人代表:苗 霞。
宗旨
争取国内外关心中国人口福利事业的团体和个人的支持与捐助,动员社会资源兴办有利于解决人口问题的社会公益项目和活动;关注人口与发展进程中的扶贫开发、人口素质以及伴随城市化、老龄化等重大社会问题带来的家庭及个人风险,增进人口福利与家庭幸福,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工作内容
(1)向贫困地区的妇女特别是育龄妇女提供小额资助,使她们在生活、生产、生殖健康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状况得到改善,并通过她们自身的努力,逐步摆脱贫困; (2)奖励和表彰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海内外各界杰出人士和团体;
(3)根据社会发展和人口领域的社会需求,兴办计划生育、性和生殖健康、老龄人口福利等方面的服务项目;
(4)参与计划生育家庭救助体系的建立及实施;
(5)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外友好团体和人士以及国际组织的交流活动,增进相互了解,加强合作。
业务范围
(一)接受公益捐赠并开展相关的募捐活动; (二)在人口领域兴办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资助困难家庭的行动。
(三)建立专项资助基金,资助遭受意外伤害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基层计划生育专干特困家庭等;
(四)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奖励"中华人口奖" 获奖者以及对人口福利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
(五)接受政府委托或与政府合作,开展与人口福利相关的公益资助、救助活动以及各种公益项目;
(六)与非营利组织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单位和个人合作,开展与人口福利相关的资助、救助活动以及各种公益项目;
(七)资助人口福利方面的课题研究,组织开展与人口福利相关的培训、咨询、教育、宣传、调研等活动;
(八)开展人口福利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
(九)其它与人口福利相关的公益活动。
发展
1994年3月,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决定与有关部门联合在全国发起实施 "幸福工程",旨在通过向社会各界募集资金,资助贫困地区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生产,少生快富,优生优育,建设文明幸福新家庭;同时,资助贫困地区有关提高妇女的素质和地位、发展妇幼保健和养老保险等福利事业,以促进贫困地区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每个家庭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基金会以促进中国人口福利事业的发展为己任。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基金会对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实行严格管理,建立独立的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基金会对所捐赠款项和物资的使用,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对捐赠者均给予收据、感谢信和纪念品。 该项目主要以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的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围绕"治穷、治愚、治病",采取"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每户给予1000-3000元)帮助她们发展家庭经济,脱贫致富。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启动十年来,按照理事会的战略设想和规划开展工作,在王光美主任的带领下,在国家人口计生委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发起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幸福工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并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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