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交流基金会
地区设置分事务所。
第五条 本会基金来源,由捐助人五十三人共捐肋新台币陆亿柒仟万元成立之。本会经费之来源如下:
一、基金运用之孳息。
二、委托收益。
三、政府或民间捐赠。
四、依本章程第二条所收取之费用。
第二章 组织
第六条 本会设董事会,为本会之决策机构,掌理基金之筹募、保管及运用,秘书长之任免,工作方针之核定,业务计划及预算之审议等事宜。
第七条 本会董事会置董事四十三人。第一届董事由捐肋人选聘之。
本会董事长一人,综理会务,对外代表本会。副董事长一至三人,襄助董事长处理会务。均由董事互选之。
本会名誉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敦聘德高望重之人士担任。名誉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均为无给职,但得酌支交通费。
第八条 董事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在任期内,遇有辞职或其它原因出缺时,得由本届董事会补选之。其任期以补足原任期为限。
第九条 每届董事会于任期届满前一个月,推选次届董事人选。新任董事会于上届任满之日成立,并依第七条第二项规定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第十条 董事会每三个月召开会议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为主席。董事长因故缺席,由副董事长代理之。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缺席时,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董事长认为必要或经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议,得召开临时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之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并以出席董事过半数同意行之。
第十二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前条所定之会议时,得委托其它董事代行职务。但每一董事以受一人委托为限。
第十三条 本会置秘书长一人,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同意聘任之;解任时亦同。秘书长承董事会之命,综理本会事务。
第十四条 本会置副秘书长一至三人,主任秘书一人,由秘书长提请董事长同意聘任之;解任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会设左列各处,办理第三条所定业务:
一、秘书处
二、文化服务处
三、经贸服务处
四、法律服务处
五、旅行服务处
六、综合服务处
各处置处长一人,视业务繁简,得置副处长一至二人,专员、组员、办事员、雇员若干人,并得于处下分科办事。本会视需要得设人事室及会计室。
本会海外及大陆地区设立之分事务所各置主任一人,视业务綮简,得置副主任一至二人,其它人员配置得比照前项办理之。
第二项及第三项所定工作人员,由秘书长提请董事长聘任之。其职掌及人员分配,另以职掌表及编制表定之。
第十六条 本会置监事陆人,由捐肋人选聘之,掌理基金、存款之稽核,财务状况之监督及决算表册之查核等事宜。
第十七条 监事之任期、缺任、给与及次届监事之产生等,均准用本章程有关董事之规定。
第十八条 本会得因业务需要,由秘书长提请董事长同意聘任顾问若干人。
第十九条(删除)。
第三章 基金之管理
第二十条 本会之会计年度,与政府之会计年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会秘书长应于会计年度开始前三个月拟定业务计画及预算,提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会基金之保管及运用,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编制基金保管及运用报告、暨全年度决算,提报董事会通过后,送请监事核备。
第二十三条 本会年度经办业务及基金收支平衡表,均应依法向主管机关报备。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会因情势变更,致不能达捐肋目的时,得依法报经主管机关许可后,解散之。本会解散后,应依法办理清算。其剩余财产,归属国库。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规定事宜,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之。本章程于一九九零年十一月廿一日经董事会通过订定,于报请主管机关核备后施行。
辜振甫
“海基会”首任董事长辜振甫:字公亮,1917年1月生。台湾省彰化县人 ,祖籍福建省惠安县。1940年毕业于台北大学政治学系,后到日本“帝国大学”(东京大学前身)做财政及工商管理研究。1964年台湾地区“国防研究院”第六期结业。1975年获韩国高丽大学荣誉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2年5月获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荣誉法学博士 ,同年八月,他当选世界管理理事会下属学术机构国际管理学院院士。
辜振甫于1988年6月被聘为台湾地区“总统府国策顾问”。1990年4月被聘为“国统会”委员及“国是会议”筹备委员。1990年11月,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成立,辜当选海基会董事长。1991年被聘为“总统府资政”。1993年4月27日,辜代表台湾地区海基会与祖国大陆海协会长汪道涵在新加坡举行了“汪辜会谈”。
辜振甫十分爱好京剧。他从六、七岁起就与京戏结缘。早年辜家院子里有演京戏的戏院子,辜从小就耳濡目染。辜振甫曾到北平、上海、香港拜师学戏,曾拜余叔言为师。他认为,在他的戏曲人生中,最值得回忆也是影响他最深的,则是他二十岁左右在北平的那一段日子。此外,辜振甫还擅长油画,懂诗文,喜欢收藏文物。
2005年1月3日凌晨4时,辜振甫因癌症导致肾脏等器官衰竭在台北振兴医院病逝。
张俊雄
出生于嘉义市一个长老教会家庭。就读于台大法律系期间,1962年开始于高雄市执业,之后前往平民律师服务中心担任志愿律师,同时担任台湾教会公报理事长。
“美丽岛事件”时,张俊雄出面为高俊明牧师辩护;也因此步入政坛,于1983年高票当选增额“立法委员”;1989年、1992年、1995年、1998年立法委员;而1986年组建民进党时,是组党的“十八人建党小组”之一。历任民进党中常委、秘书长。2000年10月,张俊雄成为第一位民进党籍的“行政院长”。2004年,被提名为不分区立法委员。
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逝世后,由他接任董事长一职。2007年5月,重新担任行政院长一职。
洪奇昌
毕业于台北医学院,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医学硕士。出身基督教长老会家庭,投身宗教活动,任台湾长老会社会服务发展委员会委员、常委,青年事工委员会常委,马偕医院精神科医师、主任等职,并任台湾人权促进委员会执行委员。 1983年参与“党外”运动,为“党外”人士助选,1984年加入“党外编辑作家联谊会”(“编联会”)。1986年底出任民进党中央常务委员,为新兴党外运动骨干。并在台北当选“国大代表”。1987年6月任“编联会”会长。1989年当选“立法委员”。11月参与筹建“新国家联线”,任“五人工作委员会”成员。民进党新潮流系核心人物。 199
第五条 本会基金来源,由捐助人五十三人共捐肋新台币陆亿柒仟万元成立之。本会经费之来源如下:
一、基金运用之孳息。
二、委托收益。
三、政府或民间捐赠。
四、依本章程第二条所收取之费用。
第二章 组织
第六条 本会设董事会,为本会之决策机构,掌理基金之筹募、保管及运用,秘书长之任免,工作方针之核定,业务计划及预算之审议等事宜。
第七条 本会董事会置董事四十三人。第一届董事由捐肋人选聘之。
本会董事长一人,综理会务,对外代表本会。副董事长一至三人,襄助董事长处理会务。均由董事互选之。
本会名誉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敦聘德高望重之人士担任。名誉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均为无给职,但得酌支交通费。
第八条 董事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在任期内,遇有辞职或其它原因出缺时,得由本届董事会补选之。其任期以补足原任期为限。
第九条 每届董事会于任期届满前一个月,推选次届董事人选。新任董事会于上届任满之日成立,并依第七条第二项规定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第十条 董事会每三个月召开会议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为主席。董事长因故缺席,由副董事长代理之。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缺席时,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董事长认为必要或经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议,得召开临时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之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并以出席董事过半数同意行之。
第十二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前条所定之会议时,得委托其它董事代行职务。但每一董事以受一人委托为限。
第十三条 本会置秘书长一人,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同意聘任之;解任时亦同。秘书长承董事会之命,综理本会事务。
第十四条 本会置副秘书长一至三人,主任秘书一人,由秘书长提请董事长同意聘任之;解任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会设左列各处,办理第三条所定业务:
一、秘书处
二、文化服务处
三、经贸服务处
四、法律服务处
五、旅行服务处
六、综合服务处
各处置处长一人,视业务繁简,得置副处长一至二人,专员、组员、办事员、雇员若干人,并得于处下分科办事。本会视需要得设人事室及会计室。
本会海外及大陆地区设立之分事务所各置主任一人,视业务綮简,得置副主任一至二人,其它人员配置得比照前项办理之。
第二项及第三项所定工作人员,由秘书长提请董事长聘任之。其职掌及人员分配,另以职掌表及编制表定之。
第十六条 本会置监事陆人,由捐肋人选聘之,掌理基金、存款之稽核,财务状况之监督及决算表册之查核等事宜。
第十七条 监事之任期、缺任、给与及次届监事之产生等,均准用本章程有关董事之规定。
第十八条 本会得因业务需要,由秘书长提请董事长同意聘任顾问若干人。
第十九条(删除)。
第三章 基金之管理
第二十条 本会之会计年度,与政府之会计年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会秘书长应于会计年度开始前三个月拟定业务计画及预算,提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会基金之保管及运用,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编制基金保管及运用报告、暨全年度决算,提报董事会通过后,送请监事核备。
第二十三条 本会年度经办业务及基金收支平衡表,均应依法向主管机关报备。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会因情势变更,致不能达捐肋目的时,得依法报经主管机关许可后,解散之。本会解散后,应依法办理清算。其剩余财产,归属国库。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规定事宜,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之。本章程于一九九零年十一月廿一日经董事会通过订定,于报请主管机关核备后施行。
历任董事长简介
辜振甫“海基会”首任董事长辜振甫:字公亮,1917年1月生。台湾省彰化县人 ,祖籍福建省惠安县。1940年毕业于台北大学政治学系,后到日本“帝国大学”(东京大学前身)做财政及工商管理研究。1964年台湾地区“国防研究院”第六期结业。1975年获韩国高丽大学荣誉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2年5月获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荣誉法学博士 ,同年八月,他当选世界管理理事会下属学术机构国际管理学院院士。
首任董事长辜振甫
辜振甫是岛内拥有头衔最多、最具影响力的企业家 ,在台湾经济界及政坛上十分活跃。1990年美国《 福布斯》杂志将他列入全球一百八十一个资产超过十亿美元的富豪之列。1998年列台湾百大富豪第十一位。辜振甫于1988年6月被聘为台湾地区“总统府国策顾问”。1990年4月被聘为“国统会”委员及“国是会议”筹备委员。1990年11月,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成立,辜当选海基会董事长。1991年被聘为“总统府资政”。1993年4月27日,辜代表台湾地区海基会与祖国大陆海协会长汪道涵在新加坡举行了“汪辜会谈”。
辜振甫十分爱好京剧。他从六、七岁起就与京戏结缘。早年辜家院子里有演京戏的戏院子,辜从小就耳濡目染。辜振甫曾到北平、上海、香港拜师学戏,曾拜余叔言为师。他认为,在他的戏曲人生中,最值得回忆也是影响他最深的,则是他二十岁左右在北平的那一段日子。此外,辜振甫还擅长油画,懂诗文,喜欢收藏文物。
2005年1月3日凌晨4时,辜振甫因癌症导致肾脏等器官衰竭在台北振兴医院病逝。
张俊雄
张俊雄
1938年3月23日- ,台湾地区政治人物,曾任台湾行政院长。出生于嘉义市一个长老教会家庭。就读于台大法律系期间,1962年开始于高雄市执业,之后前往平民律师服务中心担任志愿律师,同时担任台湾教会公报理事长。
“美丽岛事件”时,张俊雄出面为高俊明牧师辩护;也因此步入政坛,于1983年高票当选增额“立法委员”;1989年、1992年、1995年、1998年立法委员;而1986年组建民进党时,是组党的“十八人建党小组”之一。历任民进党中常委、秘书长。2000年10月,张俊雄成为第一位民进党籍的“行政院长”。2004年,被提名为不分区立法委员。
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逝世后,由他接任董事长一职。2007年5月,重新担任行政院长一职。
洪奇昌
洪奇昌
1951年-- ,民进党骨干人物,台湾省彰化县人。毕业于台北医学院,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医学硕士。出身基督教长老会家庭,投身宗教活动,任台湾长老会社会服务发展委员会委员、常委,青年事工委员会常委,马偕医院精神科医师、主任等职,并任台湾人权促进委员会执行委员。 1983年参与“党外”运动,为“党外”人士助选,1984年加入“党外编辑作家联谊会”(“编联会”)。1986年底出任民进党中央常务委员,为新兴党外运动骨干。并在台北当选“国大代表”。1987年6月任“编联会”会长。1989年当选“立法委员”。11月参与筹建“新国家联线”,任“五人工作委员会”成员。民进党新潮流系核心人物。 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