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月开工。9月,增设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制专科。
1961年8月,学校进行重大调整,三年制中专全部停办,保留五年制专科,除一部分中专生调整到专科继续学习外,大部分中专生下放。
1962年6月1日, 河北省大专院校调整,省决定撤消学校停办下马,留编40人,其余精简下放。期间将部分校舍借给军分区作为机关用房。包括礼堂以南区域内的全部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学生食堂及其他房屋共10805平方米,礼堂及运动场双方共同使用。
1963年9月21日,根据地委组织部和地委宣传部(63)宣教字第105号批复,撤销“建专党委会”建制,改为“建专党支部委员会”。
1964年7月12日,恢复“张家口建筑工程学校”,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供热供煤气及通风”两个专业。
1965年2月16日,学校正式更名为“河北省张家口建筑工程学校”。
1966年6月,学校决定全校停课开始“文化大革命”。
1968年1月24日,学校成立“革命委员会”。
1969年8月19日,张家口市革委会(69)89号文决定:河北张家口建筑工程学校下放,由张家口建筑公司代管。
1971年10月,学校恢复招生,房屋建筑专业招41人,供热通风专业招42人,共83人(其中单位选送16人)。
1973年1月9日,召开工会代表会议,恢复学校工会。
1976年7月8日,在唐山大地震中,正在唐山实习的房建专业的一名教师和三名学生遇难,一名学生受重伤,多人受轻伤。
1977年6月24日,市委批准建立河北省张家口建校党委会。刘静涛任党委书记。
1978年9月,学校招收首届“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本科生42名。12月28日,国务院国大[1978]31号文批准张家口建筑工程学校由中专升格为普通高等学校。校名定为“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隶属于河北省革命委员会领导,省建工局管理。
1979年8月,供热通风专业开始招收首届本科生40人。
1980年1月10日,江橹调来学校任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0月31日 学院召开首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学院工会委员会。
1981年6月3日,召开首届学生代表大会。
8月,机电系“建筑机械”专业招收首届本科生。
10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军分区联合发出(81)145号文“关于张家口军分区退还省建工学院校舍问题的通知”。通知决定撤销原地革委185号文件;退还1790平方米建筑物及10亩左右土地;另有40多亩土地不再归还。
12月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经过评审,批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为首批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
1982年7月29日,省高教局(82)冀高教一字第54号文批复成立给水排水专业,当年招生40人。
1983年11月3日,院第二次团代会及第三次学代会同时召开。产生新一届团委及学生会。
11月15日,省委组织部通知,报经中央批准;王庆尧任学院党委书记;马献琨任院长。
12月,南教学楼竣工。
1985年3月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任命马献琨为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院长。
7月14日,省教育厅(85)冀高教57号文批复,将水暖系改名为“城市建设系”。
9月27日至28日,召开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张学恒继续当选工会主席,李桂夫当选副主席。
10月30日,省教育厅(85)冀高教字64号文,同意学院增设建筑管理工程专业,学制两年,1986年招60人,暂不设本科。
1986年9月,按省政府及省军区联合发出的[1981]145号文件,军分区退还了余下的370平方米建筑物及土地4亩。
12月12—13日,召开第三届团代会和第四届学代会,会上通过学生会章程,选出新一届团委及学生会。
1987年1月,根据省教委(86)冀教字114号文,经张家口市人民政府[1987]征地第1号文批准,鱼儿山新征地49.07亩。
11月21日,省教委(87)冀教高字63号文批复同意增设建筑电气专业,学制两年,从1988年开始招生。
1988年11月5日,河北省教委(1988)冀教成字第21号文,同意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举办函授教育(大学专科),从1989年开始招生。
11月19日,第五届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学生会章程》(草案),选举了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学生会干部。
1989年3月10日—11日,学院召开第一次党代会,有61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大会产生了第一届学院党委会及纪律检查委员会,王庆尧、王大铭、马献琨、金元一、杜永光、田荣当选为党委会成员;王大铭、杜永光、杨生桢、高元茂、蒋全忠当选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0月28日,河北省教育委员会[89]冀教高字第64号文正式批准增设建筑学专业,学制3年。
1990年6月12日~13日,召开学院第二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出席代表95人。
8月,新建学院大门开工。
8月25日,首次招收建筑学专业三年制专科学生20人。
10月9日,河北省教委冀教高字(1990)42号文,批复同意建筑管理工程专业和建筑电气专业从1991年招新生开始,学制由两年改为三年。
11月11日,召开学院共青团第四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35人。
12月16日,召开第六届学生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13人,会议通过了新的《学生会章程》,选举了第六届学生会。
1991年2月3日,8#住宅楼竣工,有50户迁入新居。
8月,学院新大门落成,原军委总参谋长、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杨成武亲笔题写校名。
9月15日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隆重举行建校四十周年纪念大会(自1951年察哈尔工业学院算起)。
11月16日,省建委发出冀建基字(1991)481号文“关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园总图设计的批复”,原则同意学院总平面规划。
12月31日,9#中青年教工住宅楼竣工,有54户教工迁入新居。
1992年3月,10号住宅楼开工,建筑面积3189.21平米。
7月,学院与建材学校首批30名建筑管理专业学生在秦皇岛培养。
12月31日,冀人任字[1992]285号文件决定:任命王大铭为学院院长,王飚为副院长,免去金元一的副院长职务。
1993年7月,开工兴建学生宿舍楼4950平米。兴建了住宅楼3255平米(西楼),42户。
1994年12月31日,河北省委冀干字(1994)299号文通知,决定任张玉波同志为河北建工学院党委书记;赵三元同志任河北建工学院党委副书记;王飚同志为河北建工学院纪委书记;王大铭为顾问,免去其河北建工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职务。省委冀干字(1994)296号文通知,省委决定提名赵三元同志任河北建工学院院长;张庆泽、周侗为副院长;王飚不再担任副院长职务。
同年,自筹资金新建教工住宅4500平米,新建学生宿舍楼5900平米。学院新设工业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招生40名。新建学生食堂教学实验楼5600平米,实习工厂2000平米;集资兴建了11号职工住宅楼4328平米。
1961年8月,学校进行重大调整,三年制中专全部停办,保留五年制专科,除一部分中专生调整到专科继续学习外,大部分中专生下放。
1962年6月1日, 河北省大专院校调整,省决定撤消学校停办下马,留编40人,其余精简下放。期间将部分校舍借给军分区作为机关用房。包括礼堂以南区域内的全部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学生食堂及其他房屋共10805平方米,礼堂及运动场双方共同使用。
1963年9月21日,根据地委组织部和地委宣传部(63)宣教字第105号批复,撤销“建专党委会”建制,改为“建专党支部委员会”。
1964年7月12日,恢复“张家口建筑工程学校”,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供热供煤气及通风”两个专业。
1965年2月16日,学校正式更名为“河北省张家口建筑工程学校”。
1966年6月,学校决定全校停课开始“文化大革命”。
1968年1月24日,学校成立“革命委员会”。
1969年8月19日,张家口市革委会(69)89号文决定:河北张家口建筑工程学校下放,由张家口建筑公司代管。
1971年10月,学校恢复招生,房屋建筑专业招41人,供热通风专业招42人,共83人(其中单位选送16人)。
1973年1月9日,召开工会代表会议,恢复学校工会。
1976年7月8日,在唐山大地震中,正在唐山实习的房建专业的一名教师和三名学生遇难,一名学生受重伤,多人受轻伤。
1977年6月24日,市委批准建立河北省张家口建校党委会。刘静涛任党委书记。
1978年9月,学校招收首届“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本科生42名。12月28日,国务院国大[1978]31号文批准张家口建筑工程学校由中专升格为普通高等学校。校名定为“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隶属于河北省革命委员会领导,省建工局管理。
1979年8月,供热通风专业开始招收首届本科生40人。
1980年1月10日,江橹调来学校任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0月31日 学院召开首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学院工会委员会。
1981年6月3日,召开首届学生代表大会。
8月,机电系“建筑机械”专业招收首届本科生。
10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军分区联合发出(81)145号文“关于张家口军分区退还省建工学院校舍问题的通知”。通知决定撤销原地革委185号文件;退还1790平方米建筑物及10亩左右土地;另有40多亩土地不再归还。
12月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经过评审,批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为首批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
1982年7月29日,省高教局(82)冀高教一字第54号文批复成立给水排水专业,当年招生40人。
1983年11月3日,院第二次团代会及第三次学代会同时召开。产生新一届团委及学生会。
11月15日,省委组织部通知,报经中央批准;王庆尧任学院党委书记;马献琨任院长。
12月,南教学楼竣工。
1985年3月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任命马献琨为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院长。
7月14日,省教育厅(85)冀高教57号文批复,将水暖系改名为“城市建设系”。
9月27日至28日,召开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张学恒继续当选工会主席,李桂夫当选副主席。
10月30日,省教育厅(85)冀高教字64号文,同意学院增设建筑管理工程专业,学制两年,1986年招60人,暂不设本科。
1986年9月,按省政府及省军区联合发出的[1981]145号文件,军分区退还了余下的370平方米建筑物及土地4亩。
12月12—13日,召开第三届团代会和第四届学代会,会上通过学生会章程,选出新一届团委及学生会。
1987年1月,根据省教委(86)冀教字114号文,经张家口市人民政府[1987]征地第1号文批准,鱼儿山新征地49.07亩。
11月21日,省教委(87)冀教高字63号文批复同意增设建筑电气专业,学制两年,从1988年开始招生。
1988年11月5日,河北省教委(1988)冀教成字第21号文,同意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举办函授教育(大学专科),从1989年开始招生。
11月19日,第五届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学生会章程》(草案),选举了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学生会干部。
1989年3月10日—11日,学院召开第一次党代会,有61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大会产生了第一届学院党委会及纪律检查委员会,王庆尧、王大铭、马献琨、金元一、杜永光、田荣当选为党委会成员;王大铭、杜永光、杨生桢、高元茂、蒋全忠当选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0月28日,河北省教育委员会[89]冀教高字第64号文正式批准增设建筑学专业,学制3年。
1990年6月12日~13日,召开学院第二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出席代表95人。
8月,新建学院大门开工。
8月25日,首次招收建筑学专业三年制专科学生20人。
10月9日,河北省教委冀教高字(1990)42号文,批复同意建筑管理工程专业和建筑电气专业从1991年招新生开始,学制由两年改为三年。
11月11日,召开学院共青团第四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35人。
12月16日,召开第六届学生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13人,会议通过了新的《学生会章程》,选举了第六届学生会。
1991年2月3日,8#住宅楼竣工,有50户迁入新居。
8月,学院新大门落成,原军委总参谋长、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杨成武亲笔题写校名。
9月15日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隆重举行建校四十周年纪念大会(自1951年察哈尔工业学院算起)。
11月16日,省建委发出冀建基字(1991)481号文“关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园总图设计的批复”,原则同意学院总平面规划。
12月31日,9#中青年教工住宅楼竣工,有54户教工迁入新居。
1992年3月,10号住宅楼开工,建筑面积3189.21平米。
7月,学院与建材学校首批30名建筑管理专业学生在秦皇岛培养。
12月31日,冀人任字[1992]285号文件决定:任命王大铭为学院院长,王飚为副院长,免去金元一的副院长职务。
1993年7月,开工兴建学生宿舍楼4950平米。兴建了住宅楼3255平米(西楼),42户。
1994年12月31日,河北省委冀干字(1994)299号文通知,决定任张玉波同志为河北建工学院党委书记;赵三元同志任河北建工学院党委副书记;王飚同志为河北建工学院纪委书记;王大铭为顾问,免去其河北建工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职务。省委冀干字(1994)296号文通知,省委决定提名赵三元同志任河北建工学院院长;张庆泽、周侗为副院长;王飚不再担任副院长职务。
同年,自筹资金新建教工住宅4500平米,新建学生宿舍楼5900平米。学院新设工业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招生40名。新建学生食堂教学实验楼5600平米,实习工厂2000平米;集资兴建了11号职工住宅楼4328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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