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是中国证监会2002年4月12日,以《关于同意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92号)批准,由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五家股东组成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104,845.64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证券营业部和证券类资产出资,其他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
依照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2年4月29日批准公司注册登记。
2002年12月9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2]370号批复,“核准乐山市财政局以乐山市信托投资公司经评估的证券类净资产入股”公司,“出资金额为4,566.42万元”,核准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04,846.64万元增至109,412.06万元”。
2006年11月27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6]293号文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109,412.06万元增至139,412.06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以人民币现金认购新增30,000万股;”“增资后,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由18.28%增加至35.86%。”
2007年1月31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7]37号文批准,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受让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公司的35,395.64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的25.39%);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受让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公司的9,50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的6.81%)。至此,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1.25%,成为第一大股东。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金融监管机构党的领导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发[2003]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调整金融监管机构党的领导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证监党委发[2003]16号),公司党的关系、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由中国证监会党委管理。决定任免公司领导人员,由中国证监会党委审批,党内职务由中国证监会党委任免,行政职务由中国证监会任免或由公司董事会按法定程序办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受托投资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单位,目前公司拥有上交所席位30个、深交所席位19个。
公司总部设于北京,设有17个部门,包括分别负责证券发行与承销、公司企业融资业务以及证券自营等业务的投资银行总部、企业融资总部、债券融资部和证券投资部;负责对公司业务的支持管理、风险防控以及综合职能管理的研究发展中心、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客户资产存管中心、经纪业务管理部、经纪业务营销中心、电脑管理部、稽核部和风险监控部及新设立的合规部。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在财务核算及资金运用上堵住风险漏洞,使各经营单位都能在公司的管理框架下依法经营,努力拓展业务。公司在全公司系统内实行了客户资金和自有资金分开以及资金的统一管理,实现了法人统一清算,目前已实现客户资金的独立存管,并按中国证监会的统一要求,逐步实现第三方存管。
公司设有分支机构50家,其中营业部38家,服务部12家,不仅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及若干省会城市,而且在鞍山、通化、乐山等多个地区确立了绝对竞争优势。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员工1,012人,其中博士9人,占0.89%;硕士81人,占8%;本科500人,占49.4%;大专339人,占33.5%;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26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142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84人,注册保荐代表人10名。截至2006年底,公司拥有客户51万,客户资产170亿元。
中国民族证券为全国首批注册登记的证券发行与承销保荐人,截至2007年12月,拥有注册保荐代表人10名,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业务骨干若干名。中国民族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下辖北京投资银行部、上海投资银行部、资本市场部和综合管理部,实行集中统一、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业务流程和管理体制,拥有管理先进、专业水准精良、精诚团结和运转高效的团队。团队90%以上成员具备国内外一流高等学府的博士、硕士学历,成员均有多年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主持过多家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及再融资业务,拥有丰富的改制、发行及保荐承销经验。
公司2006年在证券市场长期低迷的状态下,实现利润1.45亿。2007年,2008年连续盈利。目前,公司投行、经纪、自营等各项业务已形成了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正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股东单位名称 股本总额(万元) 比例(%)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85,395.64 61.2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950 15.03 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7,000 12.19 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00 6.81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566.42 3.28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 1.44 合 计 139,412.06 100.00
依照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2年4月29日批准公司注册登记。
2002年12月9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2]370号批复,“核准乐山市财政局以乐山市信托投资公司经评估的证券类净资产入股”公司,“出资金额为4,566.42万元”,核准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04,846.64万元增至109,412.06万元”。
2006年11月27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6]293号文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109,412.06万元增至139,412.06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以人民币现金认购新增30,000万股;”“增资后,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由18.28%增加至35.86%。”
2007年1月31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7]37号文批准,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受让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公司的35,395.64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的25.39%);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受让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公司的9,50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的6.81%)。至此,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1.25%,成为第一大股东。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金融监管机构党的领导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发[2003]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调整金融监管机构党的领导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证监党委发[2003]16号),公司党的关系、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由中国证监会党委管理。决定任免公司领导人员,由中国证监会党委审批,党内职务由中国证监会党委任免,行政职务由中国证监会任免或由公司董事会按法定程序办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受托投资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单位,目前公司拥有上交所席位30个、深交所席位19个。
公司总部设于北京,设有17个部门,包括分别负责证券发行与承销、公司企业融资业务以及证券自营等业务的投资银行总部、企业融资总部、债券融资部和证券投资部;负责对公司业务的支持管理、风险防控以及综合职能管理的研究发展中心、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客户资产存管中心、经纪业务管理部、经纪业务营销中心、电脑管理部、稽核部和风险监控部及新设立的合规部。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在财务核算及资金运用上堵住风险漏洞,使各经营单位都能在公司的管理框架下依法经营,努力拓展业务。公司在全公司系统内实行了客户资金和自有资金分开以及资金的统一管理,实现了法人统一清算,目前已实现客户资金的独立存管,并按中国证监会的统一要求,逐步实现第三方存管。
公司设有分支机构50家,其中营业部38家,服务部12家,不仅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及若干省会城市,而且在鞍山、通化、乐山等多个地区确立了绝对竞争优势。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员工1,012人,其中博士9人,占0.89%;硕士81人,占8%;本科500人,占49.4%;大专339人,占33.5%;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26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142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84人,注册保荐代表人10名。截至2006年底,公司拥有客户51万,客户资产170亿元。
中国民族证券为全国首批注册登记的证券发行与承销保荐人,截至2007年12月,拥有注册保荐代表人10名,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业务骨干若干名。中国民族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下辖北京投资银行部、上海投资银行部、资本市场部和综合管理部,实行集中统一、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业务流程和管理体制,拥有管理先进、专业水准精良、精诚团结和运转高效的团队。团队90%以上成员具备国内外一流高等学府的博士、硕士学历,成员均有多年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主持过多家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及再融资业务,拥有丰富的改制、发行及保荐承销经验。
公司2006年在证券市场长期低迷的状态下,实现利润1.45亿。2007年,2008年连续盈利。目前,公司投行、经纪、自营等各项业务已形成了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正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股东单位名称 股本总额(万元) 比例(%)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85,395.64 61.2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950 15.03 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7,000 12.19 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00 6.81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566.42 3.28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 1.44 合 计 139,412.06 100.00
上一篇: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03-17 ]
下一篇:江苏金桥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