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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文章来源:[SouVR.com]网络收集整理 作者:Frank/Tracy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7日 点击数: 字号:
  


概况简介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Commercial Aircraft Corporation of China Ltd,简称COMAC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商飞)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一百九十亿元人民币。中国商飞公司为国家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设在上海。


组建历程

  2006年1月,全国科技大会将大型飞机项目列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十六个重大专项之一。
  200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成立大型飞机重大专项领导小组。
  2006年9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大型飞机重大专项专家论证委员会。
  2007年2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大型飞机研制重大科技专项正式立项。
  2007年8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并同意国务院大型飞机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大型飞机重大专项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成立大型客机项目筹备组。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
  2008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组建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5月,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正式成立并揭牌。公司最大股东国务院国资委,出资60亿元,持股33%左右;上海市政府投资成立的国盛集团出资50亿元,占股26%;其余股东为中国一航、中国二航及宝钢、中铝、中化等大型国企。
  国防科工委主任张庆伟出任公司董事长,国防科工委副主任金壮龙出任总经理。


公司目标

  中国商飞公司高层表示,该公司将以钢铁般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努力实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突破大型客机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支线飞机、大型客机研制成功和商业成功,力争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机制造商。
  中国商飞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成立股东会、董事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向公司派出监事会。公司主要从事民用飞机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改装、试飞、销售、维修、服务、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业务;与民用飞机生产、销售相关的租赁和金融服务业务;经营本公司或代理所属单位进出口业务;承接飞机零部件的加工生产业务;从事业务范围内的投融资、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技术、劳务合作等业务。
  中国商飞公司下辖上海飞机设计研究所、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中航商用飞机有限公司、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和下属单位,在北京设有办事机构,并将在欧洲、美洲设立代表处。公司按照“主制造商——供应商”运行模式,重点加强飞机总体设计、系统集成、市场营销、适航取证、产品服务等五种能力建设,走具有中国特色、自主发展的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道路。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政府向建立先进的民航制造业、满足中国快速增长的支线及更大型客机的需求迈出了重要一步。
  最终目的是挑战波音(Boeing)与空中客车(Airbus)在全球大型客机市场的垄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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