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民主纪念馆组织规程
《“国立”台湾民主纪念馆组织规程》,是一份由台湾当局“行政院”在2007年4月13日核定,2007年5月10日台湾当局“教育部部长”杜正胜发布“教育部”令,「订定『“国立”台湾民主纪念馆组织规程』」起施行的行政规定。全文共五条,以设立一个名为「“国立”台湾民主纪念馆」的机构。
同时发布生效的还有《“国立”台湾民主纪念馆办事细则》,全文共十二条。
规程和办事细则都没有注明纪念馆的地址,也没有提及中正纪念堂之名以及与中正纪念堂的关系。
2007年6月7日,“立法院”法制、教育联席委员会决议废止台湾民主纪念馆组织规程;惟“教育部”认为“立法院”无权废止四级机关之组织法,双方仍处于各说各话之局面。
同时发布生效的还有《“国立”台湾民主纪念馆办事细则》,全文共十二条。
规程和办事细则都没有注明纪念馆的地址,也没有提及中正纪念堂之名以及与中正纪念堂的关系。
2007年6月7日,“立法院”法制、教育联席委员会决议废止台湾民主纪念馆组织规程;惟“教育部”认为“立法院”无权废止四级机关之组织法,双方仍处于各说各话之局面。